为持续提升我县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充实居家上门养老服务供给,健全养老服务消费券补贴实施体系,依据《**回族自治区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坚持公开透明、自愿申报、择优遴选、便民利民原则,现就第三批养老服务消费券补贴项目服务机构公开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1.依法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居家照护、家政保姆相关内容,具备承接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券核销、居家上门照护、服务对接、台账录入等工作能力的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可申报入驻并纳入养老服务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名录。
2.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居家上门保姆照护服务机构,自愿参与本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信誉良好的,纳入电子消费券核销适用范围。
3.申报主体近一年经营期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全事故,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申报条件
(一)养老机构(企业)
1.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符合《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MZ/T187-2021)要求,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及以上;
2.严格执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无重大事故隐患;
3.严格执行《**回族自治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
4.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无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5.提供本项目实施前6个月有效服务合同复印件;
6.满足****规定的其他条件。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1.依法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照护等相关类别,已在民政部门完成信息登记,可独立开展老年人居家上门保姆陪护、生活照料、日常照护服务;
2.具备固定办公经营场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服务台账、人员管理、投诉处置等制度;在岗一线照护、陪护人员参加养老照护相关培训,具备相应服务能力,持有对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无不良从业记录;
3.参照执行《**回族自治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服务流程规范,可按民政通平台要求完成接单、上门、台账记录、票据留存、消费券核销等全流程业务;
4.诚信经营,近一年内无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严重服务投诉纠纷;
5.能够提供项目实施前6个月养老服务相关有效合同或服务台账作为佐证材料;
6.****民政局统一监管、业务培训、日常核查及年度考评,严格遵守养老服务消费券补贴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三、服务形式及管理要求
1.所有入选机构统一通过“民政通”小程序、APP接单、派单、核销,按照规范流程提供机构养老、社区日间照料、居家上门保姆陪护、生活照护等服务。
2.严格做到按需服务、准时上门、规范服务、文明服务,妥善处置老人咨询、预约及投诉问题。
3.居家上门保姆类服务机构,须如实记录每次上门服务内容、服务时长、服务人员、服务对象情况,及时上传服务记录、收费单据、核销凭证、现场台账至民政通系统,确保全程可查、可溯、可核验。
4.****民政局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绩效考核及动态清退管理,服务不规范、台账不全、投诉较多、违规核销的,一律取消定点服务资格。
四、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请有意向参与第三批补贴项目的养老机构(企业)、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于10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老龄工作和养****人大楼409室)。
1.法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
2.服务机构备案项目清单(附件2);
3.机构经营情况、服务业绩、过往上门照护服务佐证材料;
4.从业人员花名册、培训证明、技能资质证明;
5.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3);
6.居家上门服务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投诉处置制度(保姆上门机构需额外提供)。
所有材料需提供纸质版2份(盖章装订)+电子版扫描件,材料不齐、资质不符、台账缺失的不予受理。
县民政局将对申报材料开展真实性、合规性审核,结合机构资质、服务能力、从业规范、群众口碑、过往业绩进行综合考评,择优确定第三批定点服务机构并向社会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县玉皇阁大道216****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室
咨询电话:0952-****662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1.****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参考清单
2.服务机构备案项目清单
3.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