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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6********152470E | 建设单位法人:马赞新 |
| 李佳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市**县 |
| ********医院) |
| **县丁塘等4个乡镇国土综合整治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N772-环境治理业 |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县 **镇**村、丁塘镇新庄子村、丁家塘村、**村、**乡李堡村、王团镇吊堡子村 |
| 经度:105.819800 纬度: 37.06839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17 |
| 同环发〔2025〕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54.68 |
| 637.5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6********152470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汇****公司 |
| ****0100MA76KK092B | 验收监测单位:**汇****公司 |
| ****0100MA76KK092B | 竣工时间:2026-07-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91856c1fcc009421f9ecd5b67130d4ef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县丁塘等4 个乡镇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包括7个区域,项目建设规模98.36hm2(合1475.37亩),其中: 1#(新庄子村、**村)片区治理面积26.87hm2(合403.11亩);2#(丁家塘村)片区治理面积5.13 hm2(合77.02 亩);3# (丁家塘村)片区治理面积4.60 hm2(合69.05亩);4#(**村)片区治理面积38.76 hm2(合581.42亩);5#(**村)片区治理面积3.18hm2(合47.71亩);6#(李堡村)片区治理面积2.15hm2(合32.25亩);7#(吊堡子村)片区治理面积17.65hm2(合264.82亩) | 实际建设情况:**县丁塘等4 个乡镇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包括7个区域,项目建设规模93.02hm2(合1395.3亩),其中: 1#(新庄子村、**村)片区治理面积21.53hm2(合323.01亩); 2#(丁家塘村)片区治理面积5.13 hm2(合77.02 亩); 3# (丁家塘村)片区治理面积4.60 hm2(合69.05亩); 4#(**村)片区治理面积38.76 hm2(合581.42亩); 5#(**村)片区治理面积3.18hm2(合47.71亩); 6#(李堡村)片区治理面积2.15hm2(合32.25亩); 7#(吊堡子村)片区治理面积17.65hm2(合264.82亩) |
| 1# 片区减少耕地建设面积99.45 亩, 同时减少场地平整土方39479.5m3,减少土壤改良培肥工程99.45 亩,减少道路工程1290m ,减少节水灌溉工程配套99.45 亩。 1#片区新增浆砌石护岸维修101m,坡面整治土方开挖3407m3,回填培坡土方3407m3,外运回填培坡土方(运距≤5km)2977 m3 ,安全防护栏964m,撒播种草(沙打旺、芨芨草、冰草、白沙蒿)1.24hm2。 其余工程内容均与环评阶段一致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为生态影响型项目,运营期无具体的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生态影响型项目,运营期无具体的生产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密闭运输。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合理降低使用次数,使用优质燃料,定期对燃油机械、尾气净化器等设备进行检测与维护。2、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七处治理区内各设置1座10m3的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施工营地不设生活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镇解决。3、施工期设置围挡,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和中午(12:00~14:00)进行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管理;运输车辆经过附近居民区时减速行驶,控制鸣笛。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村镇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开挖土石方全部利用,无弃方产生;施肥时产生的废包装物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产生量较少,晾干脱水后用于场地整治。5、场地覆土平整后,采用撒播草籽及种植树木的方式进行绿化,监测各区域林草措施保存率、生长情况及覆盖度,绿化养护期两年,及时对未成活植被进行补种,1#(新庄子村)片区植被恢复5.67hm2、4#(**村)片区植被恢复26.42hm2、6#(李堡村)片区植被恢复0.45hm2、7#(吊堡子村)片区植被恢复1.05hm2,选用适宜当地生长的沙打旺、芨芨草、冰草、白沙蒿混合播撒,混播比例为1:1:1:1,播撒密度为60kg/hm2,植被补种采用草籽20kg/ hm2,人工播撒,自然生长,草籽种植埋深2-3cm。边坡整理及放坡续坡、渣石清理、场地平整、覆土工程等。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已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已设置围挡,物料堆放已覆盖,工地已采取湿法作业,渣土车已密闭运输。经检查,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机械废气防治措施已落实:施工机械已加强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合理降低使用次数,使用优质燃料,并定期对燃油机械、尾气净化器等设备进行检测与维护。2、项目现场多为耕地或土地整治后调整为耕地区域,不适宜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现场仅进行洒水抑尘; 施工营地未设生活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已依托附近村镇解决。经检查,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已落实:施工期已设置围挡,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和中午(12:00~14:00)施工;已加强施工机械管理;运输车辆经过附近居民区时已减速行驶、控制鸣笛。经检查,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4、生活垃圾已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村镇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实际开挖土石方全部利用,无弃方产生,借方来源为项目设置的1处取土场(6#李堡村片区)及外购;施肥产生的废包装物属一般固废,已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实际未设置沉淀池,无沉淀池沉渣产生。经检查,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5、清理、场地平整、覆土工程等已按设计完成,各项工程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场地覆土平整后,绿化工程已采用撒播草籽及种植树木方式完成。已对各治理区域林草措施保存率、生长情况及覆盖度进行监测;绿化养护期为2年,养护期内已及时对未成活植被进行补种。植被恢复区域选用适宜当地生长的沙打旺、芨芨草、冰草、白沙蒿混合播撒,混播比例为1:1:1:1,播撒密度为60kg/hm2;植被补种采用草籽20kg/hm2,采用人工播撒、自然生长方式,草籽种植埋深2~3cm。经检查,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
| 1#片区新增浆砌石护岸维修101m,坡面整治土方开挖3407m3,回填培坡土方3407m3,外运回填培坡土方(运距≤5km)2977 m3 ,安全防护栏964m,撒播种草(沙打旺、芨芨草、冰草、白沙蒿)1.24hm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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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生态复绿施肥时产生的废包装物。****政府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外运至附近的垃圾转运站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已落实:生活垃圾已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村镇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实际开挖土石方全部利用,无弃方产生,借方来源为项目设置的1处取土场(6#李堡村片区)及外购;施肥产生的废包装物属一般固废,已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施工现场未设置施工营地、未设置沉淀池,现场仅进行洒水抑尘,无沉淀池沉渣产生 |
| 1 | 优化施工布置,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施工期间,施工车辆、人员必须在作业带内活动,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 保护好治理区周边的植被,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工程建设中,除治理区占地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耕地及其周围区域原有的植被等。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要求文明施工,不得开展滥采、滥挖、滥伐等植被破坏活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管理。按照主体设计,进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34.02hm2撒播种草。对区域动物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对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间地表清理对动物活动场所的破坏以及施工期间的机械噪声给动物带来惊扰。随着施工的开展,部分动物会暂时离开以躲避人类的活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选用低噪声设备,严禁夜间,采取以上措施可将施工期对动物的影响降至最低。土方开挖后应及时回填,注意表层土与地层土分开堆放,使其对土壤养分的影响尽可能降低。沟道回填时,应分层回填,保护生态环境。 | 临时占地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合理规划施工工区,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管理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施工机械严格按照规定的临时施工道路行驶,未占用施工区域以外的土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清理和土地整治。土壤保护措施:施工避开大风天气及雨季;动物保护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集中于施工场地内;行了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环境管理和监理制度、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对施工建设中形成的控制地貌的整治,进行了回填(填埋)、推平、整平覆土工程。工程结束后立即对施工机械临时占用项目区空地占地区域进行土地整治,临时堆土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堆土裸露表面拍实采取防尘网苫盖;项目施工进场**行了施工人员安全环保培训,加强了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对植被滥砍滥伐,严格限制人员的活动范围,破坏沿线的生态环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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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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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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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地覆土平整后,采用撒播草籽及种植树木的方式进行绿化,监测各区域林草措施保存率、生长情况及覆盖度,绿化养护期两年,及时对未成活植被进行补种,1#(新庄子村)片区植被恢复5.67hm2、4#(**村)片区植被恢复26.42hm2、6#(李堡村)片区植被恢复0.45hm2、7#(吊堡子村)片区植被恢复1.05hm2,选用适宜当地生长的沙打旺、芨芨草、冰草、白沙蒿混合播撒,混播比例为1:1:1:1,播撒密度为60kg/hm2,植被补种采用草籽20kg/ hm2,人工播撒,自然生长,草籽种植埋深2-3cm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场地覆土平整后,绿化工程已采用撒播草籽及种植树木方式完成。已对各治理区域林草措施保存率、生长情况及覆盖度进行监测;绿化养护期为2年,养护期内已及时对未成活植被进行补种。各片区植被恢复情况为:1#(新庄子村)片区5.67hm2、4#(**村)片区26.42hm2、6#(李堡村)片区0.45hm2、7#(吊堡子村)片区1.05hm2。植被恢复区域选用适宜当地生长的沙打旺、芨芨草、冰草、白沙蒿混合播撒,混播比例为1:1:1:1,播撒密度为60kg/hm2;植被补种采用草籽20kg/hm2,采用人工播撒、自然生长方式,草籽种植埋深2~3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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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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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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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