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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45578X6 | 建设单位法人:张云生 |
| 黄学高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县江那镇文砚新公路旁 |
| ****锅炉改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县 **县江那镇文砚新公路旁 |
| 经度:104.352344 纬度: 23.571819 | ****机关:文****生态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25 |
| 文环环评〔2025〕6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45578X6002Q |
| 2020-08-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50 |
| 5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45578X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325557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62097XG | 竣工时间:2025-12-31 |
| 2026-01-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4-14 |
| 2026-08-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9399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台4吨的生物质锅炉 | 实际建设情况:**1台4吨的生物质锅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以生物质作为燃料,在炉内燃烧释放出来的热量,加热锅内的水,并使其汽化成蒸汽 | 实际建设情况:以生物质作为燃料,在炉内燃烧释放出来的热量,加热锅内的水,并使其汽化成蒸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对施工粉尘及噪声的控制和治理,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处理设施设置及治理措施要求:运营期产生的锅炉排污水(主要含SS、盐类)经管网收****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约95%回用于生产、生活用水及厂区绿化等,不外排;剩余5%使用罐车运至**海创****公司处理。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处理设施设置及治理措施要求: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锅炉废气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限值引至已建35m高的排气筒排放。****钢瓦厂房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控措施要求:严格执行噪声防治措施,采取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合理安排厂区内设备安放位置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要求,强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减小固体废物影响。炉渣及收尘灰统一收集后暂存在炉渣堆场,定期委托****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相关施工粉尘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现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建设期间未收到环境污染相关投诉。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锅炉排污水(主要含SS、盐类)经管网收****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约95%回用于生产、生活用水及厂区绿化等,不外排;剩余5%使用罐车运至**海创****公司处理。 项目运营期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锅炉废气引至已建35m高的排气筒排放;使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钢瓦厂房内。 经监测,项目运营期锅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浓度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内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控措施要求,从声源上控制,在设****制造厂商提出噪声控制要求,设备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严守操作规范,使设备时常处于良好运作状态,避免产生非正常运行噪声;合理安排厂区内设备安放位置,将引风机等大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可能利用距离和围墙进行声级衰减;针对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对机械设备采取减振等措施进行控制;进出项目区的车辆减速慢行,避免紧急避让产生的鸣笛;加强进出车辆管理,确保停车场内车辆进出顺畅。 经监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要求,设置1处炉渣堆场,运营期产生的炉渣统一收集后暂存在炉渣堆场,定期委托****清运处置;产生的收尘灰统一收集后暂存在炉渣堆场,定期委托****清运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须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的必备内容之一。 项目竣工后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配套管理办法及时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形。 项目已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环保投入,并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形成环境监理工作报告。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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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8 | 3.0492 | 0 | 0.38 | 0 | 3.049 | 2.669 | / |
| 0.48 | 4.1538 | 0 | 0.48 | 0 | 4.154 | 3.674 | / |
| 3.84 | 0.5065 | 0 | 3.84 | 0 | 0.506 | -3.33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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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 已建设 | 已检测 |
| 1 | 鼓风机、引风机等大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安装减震垫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以检测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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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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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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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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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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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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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