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业集团泊里矿井及选煤厂项目

审批
山西-晋中-和顺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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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1********464334P李**
梁贺铭**省**市**县
**省**市**县李阳镇下石勒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集团****煤厂项目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B0610-B0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省**市**县 李阳镇下石勒村
经度:113.576900 纬度: 37.426870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
2020-10-27
环审〔2020〕133号****
2026-04-29940157.7
5038****
911********464334P**人和****公司
****9900MA0JX2MF26**景蓝****公司,******公司
****0321MA0HAC9Y5C,****0100MA3XFP5K8B2026-04-01
2026-08-272026-09-23
http://www.****.cn/news_xx/55.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项目**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项目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矿井设计规模5.0Mt/a,****煤厂设计规模5.0Mt/a矿井设计规模5.0Mt/a,****煤厂设计规模5.0Mt/a
无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开采方式:井工开采; 2、采煤方法:采用单一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工作面采用冒落法管理顶板1、开采方式:井工开采; 2、采煤方法:采用单一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工作面采用冒落法管理顶板
无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矿井水综合利用途径:矿井水优先回用于项目,剩余部分经处理达标后输****开发区综合利用; 2、煤泥干燥工艺:燃气热风炉干燥; 3、供热锅炉:主井工业场地锅炉房共设2台SZS8-1.25-Q型(8t/h)燃气锅炉;副井工业场地锅炉房共设4台SZS8-1.25-Q型(8t/h)燃气锅炉;风井场地采用乏风余热利用提供热源,不设锅炉房; 4、矸石处置措施:全部井下充填; 5、瓦斯处置措施:浓度低于7%的低浓度瓦斯可采用蓄热氧化热电联供方式利用;高浓度瓦斯优先作为本项目燃料使用,剩余部分采用深冷液化提纯制取LNG产品的方式利用; 6、产品煤外运方式:铁路运输为主,汽车运输为辅1、矿井水处理达****煤厂生产用水(除尘、地面冲洗等)、选煤厂选煤补充水、地面及井下消防洒水等,不外排; 2、煤泥干燥工艺:中高压自动锁紧隔膜压滤机; 3、供热锅炉:主井工业场地锅炉房共设2台WNS10-1.25-Y(Q)型10t/h燃气锅炉;副井工业场地锅炉房共设2台WNS20-1.25-Y(Q)型(20t/h)燃气锅炉,2台WNS15-1.25-Y(Q)型(15t/h)燃气锅炉;风井工业场地选用WNS7.0-1.0/95/70-Y(Q)二台,单台锅炉额定热功率为7.0MW; 4、矸石处置措施:全部送至李阳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园煤矸石填埋及土地整治项目一期(石勒填埋园)综合利用; 5、瓦斯处置措施:矿井目前无高浓度瓦斯,低浓度瓦斯目前排空; 6、产品煤外运方式:暂时汽车外运,依托****车站工程建成后煤炭外运通过铁路运输为主,汽车运输为辅
1、矿井水综合利用途径:环评要求的剩余矿井水综合利用工程(本项目依托工程****开发区项目暂缓导致综合利用暂时受阻,但目前矿井水可全部回用,后****开发区项目运转正常之后,将输水管线纳管****开发区储水池,当矿井涌水量显著增大时,****开发区综合利用。同时,矿井将立即开展排污口论证工作,设置矿井水外排口,确****开发区正常运转前,矿井水若有外排需求时,矿井水可以达标、合规排放。综上,矿井水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无弱化,不属于重大变更; 2、煤泥干燥工艺:随着压滤机的技术进步,中高压(4.0MPa)隔膜压滤机的出现,压滤煤泥水分(平均≤16.0%)得到明显降低,代替原初设传统隔膜压滤机+煤泥烘干工艺,因此取消煤泥干燥车间,改用中高压自动锁紧隔膜压滤机回收煤泥,无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大幅减少,有利于环境改善,不属于重大变更; 3、供热锅炉:主井、副井由于建筑体积增加,场地需热量增大,锅炉吨位、数量增加;风井场地由于乏风瓦斯本身甲烷浓度极低,在利用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出于安全考虑,将乏风瓦斯利用供热改为锅炉供热。由于矿井取消煤泥干燥热风炉,矿井整体颗粒物、SO、NOx排放大幅减少,对环境影响减小,不属于重大变更。 4、矸石处置措施:井下充填工程正在建设中,与矿井工程分期单独验收,矸石目前送至李阳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园煤矸石填埋及土地整治项目一期(石勒填埋园)综合利用,矸石得到妥善处置,无矸石外排,污染防治措施无弱化,对环境影响较小,不属于重大变更; 5、瓦斯处置措施:低浓度、高浓度瓦斯综合利用工程为本项目依托工程,非本项目工程内容,上述两项工程建设进度滞后于本项目;****煤矿2026年抽采月报,矿井1-7月瓦斯抽采浓度最大值为7.3%,平均浓度为6.62%,根据《****煤矿瓦斯)排放标准》(GB 21522-2024)、《****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 21522-2008),低浓度瓦斯可暂时排空,对环境影响较小,待综合利用工程建成验收后全部综合利用。瓦斯目前处置方式基本符合相关规范,对环境影响较小,不属于重大变更 6、产品煤外运方式:****车站工程为本项目依托工程,非本项目工程内容,工程建设进度滞后于本项目;目前产品煤运输临时主要通过汽车外运,****车站工程建成后煤炭外运通过铁路运输为主,汽车运输为辅;矿井现阶段采取汽车运输道路硬化并建设道路绿化带;设专用洒水车,在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外运煤汽车采用箱式货车运输的措施;设置洗车平台,运输汽车离开工业场地时,对汽车轮胎经过清洗后方可上路等措施,煤炭运输扬尘防治措施无弱化,对环境影响较小,不属于重大变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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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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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7453.148 0 0 0 57453.148 57453.148 /
0 0 6.47 0 0 0 0 /
0 4.9 6.61 0 0 4.9 4.9 /
0 4.015 8.98 0 0 4.015 4.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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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中井下消防洒水水质要求、《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中表15.2.9的规定、《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中防尘洒水用水水质标准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 处理能力300m3/h(6000m3/d),常规处理工艺采用:混凝、沉淀、气浮、过滤、消毒的处理工艺,深度处理工艺采用陶瓷超滤 2026年07月16~17日,连续2天,每天4次,****处理站处理设施进、出水口进行水质监测,同时监测水量、水温
2 ****处理站 《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中表15.2.9的规定 处理能力为5m3/h(120m3/d),“AAO”二级生化处理工艺 2026年07月16~17日,连续2天,每天4次,****处理站处理设施进、出口进行水质监测,同时监测水量、水温
3 ****处理站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及《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中表15.2.9的规定 “A/O”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70m3/h(1680m3/d) 2026年07月16~17日,连续2天,每天4次,****处理站处理设施进、出口进行水质监测,同时监测水量、水温
4 风井场地旱厕、化粪池 / 建设旱厕一座 /
5 初期雨水沉淀池 / 主井工业场地初期雨水沉淀池1座,容量1024m3;副井工业场地行政生活区东南角及辅助生产区北部各设置一座初期雨水池,容积均为660m3 /
6 洗车废水沉淀池 / 洗车废水沉淀池1座 /
7 锅炉房降温池 / 主井、风井、副井锅炉房外各设置排污降温池一座 /
8 浓缩池 / 布置2台Ф45m高效浓缩机,一用一备 /
9 选煤厂车间地面排水集中回收系统 / 选煤厂设置了车间地面排水的集中回收系统,收集设备的跑、冒、滴、漏、事故放水和冲洗地板水,收集的煤泥水经泵转至浓缩池处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燃气锅炉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表3标准 ****广场锅炉房共设2台WNS10-1.25-Y(Q)型10t/h燃气锅炉,副井工业场地锅炉房共设2台WNS20-1.25-Y(Q)型(20t/h)燃气锅炉,2台WNS15-1.25-Y(Q)型(15t/h)燃气锅炉,风井场地锅炉房共设WNS7.0-1.0/95/70-Y(Q)二台,单台锅炉额定热功率为7.0MW,所有锅炉采用“超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多技术耦合”脱硝技术,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026.7.24-25、2026.8.8-8.9对主井、副井、风井锅炉开展烟气监测,每个锅炉监测两天,每天三次
2 湿式除尘洗气机 《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 原煤预处理车间2台香蕉筛(一用一备)、3台滚轴筛各通过集尘管连接至1台AB-S型湿式除尘洗气机(合计5台),分别设一根排气筒 2026.7.23-7.24对原煤预处理车间1台香蕉筛、3台滚轴筛湿式除尘洗气机开展监测,监测两天,每天三次
3 滤筒除尘设备 《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 原煤预处理车间2台智能干选机(一用一备)各自带1台滤筒除尘设备,各设一根排气筒 2026.7.23-7.24对原煤预处理车间1台智能干选机滤筒除尘器开展监测,监测两天,每天三次
4 全封闭+干雾抑尘、喷淋降尘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主要产尘设备、仓储设施、输煤栈桥全封闭+干雾抑尘、喷淋降尘 2026年07月23日~24日,在主井工业场地设置无组织监测点位,监测两天,每天3次
5 运输道路扬尘治理措施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道路硬化并建设道路绿化带;设专用洒水车,在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外运煤汽车采用箱式货车运输的措施;设置洗车平台,运输汽车离开工业场地时,对汽车轮胎经过清洗后方可上路 2026年07月23日~24日,在主井工业场地设置无组织监测点位,监测两天,每天3次
6 临时排矸场扬尘治理措施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矸石排放采用分层堆放并压实,排矸场作业工程中采用洒水车定期进行洒水降尘,矸石已堆满,已完成覆土绿化 2026年07月23日~24日,在临时排矸场设置无组织监测点位,监测两天,每天3次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降噪措施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工业场地产噪设备主要采取了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运煤道路采取限制机动车辆车速、鸣笛,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等控制措施。 2026.7.21-7.25对主、副井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每个场地监测2天, 昼、夜各1次;7.22-7.24噪声敏感点上石勒村、下石勒村、三奇村进行监测,每个村庄监测2天,昼夜各1 次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加强地下水保护。落实15号煤层突水系数不小于0.1兆帕区域禁采措施,对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并严禁疏水降压采煤,切实保护地下水。矿井生产用水不得取用地下水。落实地下水水质、水位跟踪监测计划,避免对地下水水源地产生影响。提前做好供水预案,一旦采煤影响居民用水,应立即启动预案,保障居民用水。污(废)水处理设施、选煤厂煤泥浓缩池、危废暂存库等应采取防渗措施。 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加强地下水保护。已落实15号煤层突水系数不小于0.1兆帕区域禁采措施,已对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并严禁疏水降压采煤,切实保护地下水。矿井生产用水未取用地下水。已制定地下水水质、水位跟踪监测计划,已布置5处监测点位对水位进行长期观测,后续将进一步补充6处水质、水位监测点位,避免对地下水水源地产生影响。已有供水预案,一旦采煤影响居民用水,应立即启动预案,保障居民用水。污(废)水处理设施、选煤厂煤泥浓缩池、危废暂存库等全部采取防渗措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矸石全部井下充填;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运送至北控城市****公司;****处理站****煤厂煤泥统一销售;****处理站污泥与生活垃圾统一处置;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暂存库中,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矸石送至李阳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园煤矸石填埋及土地整治项目一期(石勒填埋园)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运送至北控城市****公司;****处理站****煤厂煤泥统一销售;洗煤厂煤泥通过刮板机可以掺入产品煤上仓皮带,也可以单独进入煤泥皮带运至煤泥棚落地;****处理站污泥与生活垃圾统一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中,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应按照相关要求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按照“边开采、边修复”要求,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公益林、耕地(基本农田)的保护、修复和补偿。****水库(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与井田重叠的11.84平方公里区域实施禁采,并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严禁越界开采。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的地表岩移观测,必要时留设足够的边界保护煤柱。对受影响居民采取搬迁或者设置保护煤柱等措施,尽量减缓对其的影响。施工和生产运营过程中,****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严禁擅自猎杀野生动物和破坏植被,一旦发现金钱豹等野生保护动物,****管理部门。 根据《****政府关于对**县等12个申请事项20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的批复》(晋政函〔2022〕14号),****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撤销,撤销后在井田开采****人民政府批准新设科举水源地,矿井开采对科举水源地基本无影响。2020年9月,泊里煤矿已编制《**省****集团****公司泊里煤矿煤炭**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严格遵循“边开采、边修复”原则,按月制定分区修复作业计划,对公益林、耕地(基本农田)建立专项台账,将对受影响的公益林、耕地(基本农田)落实保护、修复和补偿措施;泊里煤矿地测科已设置三脚架+GNSS天线岩移测量系统,计划升级布设固定观测站,****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目标已设置足够的边界保护煤柱,每月提交岩移趋势分析报告;对受影响居民已设置保护煤柱或将在受影响前1年提前搬迁。制定《环境敏感区准入管理制度》,****自然保护区边界设置警示围栏及视频监控,严禁进入敏感区范围。开展全员生态保护专题培训,明确禁止猎杀野生动物、破坏植被等行为,并设立举报奖励机制。已与林业部门建立直报联络机制,一旦发现金钱豹等重点保护动物,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封锁区域并第一时间上报,配合专业机构实施救助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针对油脂库油类物质泄漏风险,环评要求采取多项防范措施:油脂库地面须进行防渗处理,采用1m厚防渗粘土层(渗透系数≤10cm/s)并敷设2mm厚**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cm/s);库内设导流槽和集油(水)坑,地面按5‰坡度坡向集油坑,室内地面低于门下口0.1m,采用不发火混凝土地面,门窗为防火门窗,窗台距地面1.8m,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为丙类;设立标志、加强巡检,防止人为破坏;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减少事故风险;发生泄漏时,发现人立即报告,应急组织迅速启动预案,关闭阀门、围堵回收油品、布置消防器材,通讯联络人员通知毗邻单位或居民,检查残油并清理,确认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运行。 油脂库已按设计标准建成,防渗层、导流槽、集油坑、地面坡度、不发火混凝土地面、防火门窗等均符合要求,储存物品按丙类分区存放并通过消防专项验收;外围悬挂危险源标识牌及严禁烟火警示标志,实行每日巡检制度,记录台账齐全,安保监控24小时覆盖;已建立专职管理责任制,定期组织环境风险自查,实行隐患闭环管理;已制定泄漏专项应急预案,明确报告、指挥、抢险、回收、防火戒备等流程,应急处置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防爆工具,杜绝明火**电,通讯联络组及时通知周边单位及居民,泄漏回收后全面检查清理残油并二次排查隐患,应急组长确认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运行。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依托的剩余矿井水综合利用工程、瓦斯综合利用工程和铁路专用线工程等,应与本工程同步建成投运本项目依托工程****车站、剩余矿井水综合利用、瓦斯综合利用工程。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依托工程等,应与本工程同步建成投运,但由于依托工程****煤矿控制,依托工程建设进度滞后,本项目依托工程与本工程无法同步建成投运;泊里矿井在此状况下,实施了各项依托工程临时过渡方案,确保依托项目均得到合理处置,基本确保了矿井验收合规完成。 一、****车站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京铁计函[2025]702号文件同意该项目调整接轨方案,项目于2025年10月11日取得****委员会关于****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晋发改审批发〔2025〕304号)。工程总投资86634.7万元,其中专用线投资84943.7万元,****车站投资16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800万元。****车站项目于2026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车站输煤栈桥工程基础已开始建设,完成土地平整面积约3000平方米,总工期为18个月,预计2027年12月建成。****车站项目建设完成前,泊里矿井将环评时期的汽车辅助运输方式临时变更为目前的主要运输方式,****车站配套一套干雾抑尘除尘设备。针对道路扬尘采取道路硬化并建设道路绿化带;设专用洒水车,在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外运煤汽车采用箱式货车运输的措施;设置洗车平台,运输汽车离开工业场地时,对汽车轮胎经过清洗后方可上路。采取上述措施后,煤炭运输扬尘防治措施基本无弱化,满足现行环保要求。 二、剩余矿井水综合利用工程:环评要求矿井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矿井生产用水,剩余部分拟****开发区进行综合利用。环评批复后,矿井按照环评要求委托****(2021年6月)对剩余矿井水综合利用工程进行了设计,已投资1900万元,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泵站1座,**调蓄水池1座(2000m3),工程铺设管道总长约7.355km,采用DN350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电容连接,压力等级1.0MPa。****开发区当时规划确定引进的项目都暂缓或停建,导致泊里矿井水综合利用暂时受阻,且经实际调查,矿井调试期间,根据矿井提供2026年3-7月矿井涌水量资料,矿井每天涌水量平均2394m3/d,可以全部回用,不外排(与环评阶段水量核算相比,实际回用于井下消防洒水、选煤厂生产用水量增大);剩余矿井水综合利用工程****开发区项目运转正常之后,将输水管线纳管****开发区储水池,当矿井涌水量达到预测最大涌水量时,****开发区综合利用。同时,矿井将立即开展排污口论证工作,设置矿井水外排口,确****开发区正常运转前,矿井水若有外排需求时,矿井水可以达标、合规排放。 三、瓦斯综合利用工程:矿井至低浓度瓦斯蓄热氧化供暖及发电工程的综****建设部分)已建设完成;低浓度瓦斯蓄热氧化供暖及发电工程项目于2025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正在建设中,管道完成200米,约管道工程量的90%,设备场地平整约10000平米。预计2027年4月份完成土建工程尾工、设备安装与管路连接;矿井低浓度瓦斯暂时排空。矿井目前无高浓度瓦斯,高浓度液化工程目前在办理包括环评等其他前期手续,泊里煤矿要求高浓度瓦斯建设方务必在矿井产生高浓度瓦斯前半年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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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需搬迁的村庄考虑就近一次性整体搬迁,具体的搬迁时间应根据泊里矿井开采计划和实际沉陷情况确定,原则上在预计受沉陷影响前1年完成整体搬迁目前无村庄收到采煤沉陷影响,最早受到采煤沉陷影响的村庄在2034年,计划2033年完成搬迁,其他村庄在预计受沉陷影响前1年完成整体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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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所在区域**县 2019 年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中 PM10、PM2.5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制的要求,属于不达标区,需采取区域削减替代措施。一、区域削减方案落实情况: ****政府2020年4月24日印发的《****集团****公司****煤厂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替代方案的批复》(**函〔2020〕32号),截至目前,削减方案****集团****公司、********公司、****集团和****公司、****集团******公司、********公司、**县****公司、****集团****公司等7个企业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已全部完成,蔡家庄、邢村300户燃煤采暖小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已全部完成,削减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二、排污权交易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厅****集团****煤厂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函》(晋环综合函〔2020〕504号),本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置换量为:烟尘9.04吨/年,二氧化硫12.94吨/年,氮氧化物34.1吨/年,工业粉尘8.92吨/年。在满足总量置换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 2020年9月30日,********交易中心购买氮氧化物34.1t/a(**省排污权交易鉴证书 晋环权易鉴【2020】234号、**省排污权交易鉴证书 晋环权易鉴【2020】235号),烟尘9.04t/a(**省排污权交易鉴证书 晋环权易鉴【2020】236号),二氧化硫12.94t/a(**省排污权交易鉴证书 晋环权易鉴【2020】237号),工业粉尘8.92t/a(**省排污权交易鉴证书 晋环权易鉴【2020】238号)。各污染物排污权交易量均满足2倍置换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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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对轻度破坏的耕地和林草地主要采取自然恢复的措施;对于中度和重度破坏的耕地采取修筑或修复梯田的复垦形式进行整治,恢复耕种功能;对于中度和重度破坏的林草地采取人工扶正、补植补播、自然恢复等措施。矿井自2013年1月、2021年8月两次开工以来至今一直处于建设期,未进行开采;历史无生产矿井及小窑,无采空区。本项目于2026年5月投入生产调试运行,目前正在开采首采区15101综采工作面,经过现场调查,矿井投入生产调试运行以来目前无受破坏的耕地、林草地,后续将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生态恢复、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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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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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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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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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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