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富州新区C-16第四代生态立体住宅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科技局以闽发改备[2026]H061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完成备案立项,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60927.1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县双溪街道富州新区C-16地块;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3409平方米,容积率1.8,绿地率30%,总建筑面积约90434平方米;项目规划7栋17-23层立体生态住宅、沿街商业、地下停车位、物业用房、社区用房、社区养老用房、设备用房等;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约55025㎡,规划452户;商业计容建筑面积约3600㎡;项目地下车库采用抬板式地库设计,均不计容,建筑面积约17370平方米。最终具体实际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县富州新区C-16第四代生态立体住宅开发项目的投融资、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销售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范围:初步设计优化(若需要)、施工图设计(含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环保、绿色建筑、节能、智能化、正式用电电力勘察设计、照明、装饰装修、海绵城市、景观绿化、室外总体、一次供水设计(满足项目当地水务供水要求)、三网通信及信号覆盖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及配套设施的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指导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须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BIM技术管理对建设内容进行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BIM设计费包含在总承包费中。②施工范围: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用电以及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和配套建设工程项目等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场地平整、临时设施、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环保、绿色建筑、节能、智能化、照明、装饰装修、海绵城市、景观绿化、室外总体以及施工图纸(含变更)所载明的及施工相关项目的工程施工及安装等(燃气工程、正式用电工程、一次供水工程、有线电视、三网通及室内信号覆盖工程,不属于本次招标发包范围,由招标人另行发包实施,但承包人需承担总包配合管理工作),最终以经审核后的施工图及审核后工程量清单为准。③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涉及的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保管、调试及售后。④投融资: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和招标文件要求为本项目开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资金支持为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00),具体详见《投资**协议》。⑤销售范围:投标人在本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在有限范围内对本项目可销售商品房进行包销,具体详见《包销合同》。⑥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⑦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⑧本项目鼓励投标人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与智能建造协同发展,促进项目建设提质降本增效,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技术,实现设计、生产、施工、运营等环节数据互通共享,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7514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12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详见工程总承包合同附件11.2《关键节点工期明细表》。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单位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③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④投融资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及《投资**协议》约定。⑤销售要求:符合《包销合同》要求。以上项目**期限内如国家、**省有颁布和更新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规定执行;项目**期限内有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若有不一致,按严格标准执行。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被列入****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根据闽建建〔2021〕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投融资任务和销售任务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5)最多只允许一家单位承担施工任务。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4.3 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24 20:00:00(**时间,下同)至2026-10-8 23:59:59通****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cn/sc/)(重要提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通过系统添加联合体成员。)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标书代写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电子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或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10-26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 履约担保金额:建设部分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cn 和 ggzyfw.****.cn) 、****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cn/sc/)上发布。
| 招 标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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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省**县**路7号1梯, |
邮编:/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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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0599-****077, |
传真:/ |
| 联 系 人:夏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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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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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3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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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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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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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李添秀(项目负责人)、刘曦翔(文件编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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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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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 址:https://ggzy.****.cn/s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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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599-****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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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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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市**县城南中路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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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599-****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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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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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县双溪镇城南西路87****商贸城1****中心7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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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599-****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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