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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矿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8005689 | 建设单位法人:李骞 |
| 喻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碚区 |
| **市两江新区蔡家岗镇蔡通路398号 |
| 大页1H3平台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9-陆地矿产**地质勘查(含油气**勘探);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71-M747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任市镇黄泥塝村6组 |
| 经度:107.758080 纬度: 30.88483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24 |
| **环审〔2024〕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1560 |
| 3462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渝佳****公司 |
| 915********469571M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允****公司 |
| ****0112MA6B5K2E7Y | 竣工时间:2026-04-09 |
| 2026-04-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7-10 |
| 2026-08-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37wpP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大页1H3-1井、大页1H3-2井、大页1H3-3井、大页1H3-4井目的层和完钻层位均为吴家坪组,钻井作业主要包括钻进、钻进辅助作业、固井等过程。大页1H3-1井、大页1H3-2井、大页1H3-3井设计井深均为6668m(垂深4640m),水平段长2000m,均采用“**+水基+油基”钻井液钻井;大页1H3平台4口井水平段长度均为2000m,参照同类井站钻井参数,水平段每100m进行1次射孔+压裂,则每口井需进行20次水平方向(平行地表)加砂压裂(3口井水平段均为2000m,共计60次),每次压裂液注入量约1400m3,则压裂阶段注入压裂液总量为112000m3 | 实际建设情况:大页1H3-1井目的层和完钻层位为吴家坪组,实际井深6680m(垂深4530m),水平段长2150m,大页1H3-2井目的层和完钻层位为吴家坪组,实际井深6640m(垂深4561m),水平段长2079m,大页1H3-3井目的层和完钻层位为吴家坪组,实际井深6970m(垂深4621m),水平段长2349m,大页1H3-4井目的层和完钻层位为吴家坪组,实际井深6660m(垂深4630m),水平段长2030m;大页1H3平台4井压裂长度为7198m,压裂阶段注入压裂液总量为106598m3。 |
| 钻井长度根据底层情况实际调整,压裂液使用情况根据压裂长度实际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均采用“**+水基+油基”钻井液钻井,其中一开使用**钻井液钻井;二开、三开使用水基钻井液(KCl聚合物钻井液)钻井,有利于降低作业成本,对地层污染较小;四开使用油基钻井液钻井 | 实际建设情况:均采用“**+水基+油基”钻井液钻井,其中一开使用**钻井液钻井;二开、三开使用水基钻井液(KCl聚合物钻井液)钻井,有利于降低作业成本,对地层污染较小;四开使用油基钻井液钻井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过处理后循环利用,完钻后全部作为压裂配置液利用;压裂期间压裂返排液大部分回用于其他井综合利用,不可利用部分拉运至******公司**市**区磨溪移****处理站作达标处理;水基岩屑、废水基泥浆随钻处理,****砖厂或水泥厂综合利用;油基岩屑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钻井废水和洗井废水等钻井作业废水在清洁平台随钻处理回用于钻井液配置,最终钻井废水全部回用,压裂返排液未回用部分运至**市**区磨溪移****处理站处理;水基岩屑等一般固废转运至******公司**化利用;油基岩屑交由******公司处置,转运联单齐全。 |
| 岩屑处置落实具体处置单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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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应急池 | / | **1个应急池500m3 | / |
| 1 | 燃烧池 | / | 建设燃烧池3个(13m×7m×4.4m) | /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等方面进行控制。 | (1)项目周边无地下水集中水源地等地下水环境敏感目标,井位选址避开了已知的地下暗河、溶洞、漏斗等复杂地质区,通过选址从源头上有效的避免了对当地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2)钻井过程中落实了钻井“不落地”随钻处理工艺,钻井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钻井废水及钻井泥浆大部分进行了循环利用,各项钻井污染物得到及时处理。 (2)根据各区域功能,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井口区域、钻井基础区、集液池、清洁生产操作平台、油水罐区、泥浆储备罐区、设备区域、燃烧池、应急池等区域。一般防渗区为除钻井井口、钻井基础、泥浆循环系统、发电房基础等区域外的井场地面及清污分流区域。 (3)本次对井场周边地下水进行了监测,地下水水质均满足标准。 |
| 1 | (1)项目**钻、水基钻井过程产生的**钻、水基钻井固废经清洁化操作平台预处理后收集袋装贮存于岩屑堆放区,定期外运**化利用。 (2)油基钻井液钻井过程中将从井底排出油基泥浆及岩屑混合体,经振动筛后分离产生油基岩屑和油基泥浆,油基泥浆储存于泥浆罐中,全部回用于油基钻井液配置;含油岩屑先进行离心减量,分离出的油基泥浆经处理后回用于油基钻井液的配置,而油基岩屑则由收集罐装后贮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公司进行处置。 (3)废油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4)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 (1)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岩屑、废水基泥浆等在清洁生产操作平台内脱水处理,岩屑共产生9946.69t,全部******公司进行**化利用。 (2)油基岩屑产生量3858.2t,油基岩屑由吨桶收集后全部运至******公司处理。具有完善的合同、台账和转运联单。 (3)钻井期间产生的废油部分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 (4)井场和生活区分别设置了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5t,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一般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定****回收站进行处理。 |
| 1 |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完钻后应对损毁的土地及时进行复垦。工程场地建设时,严格控制施工区域,严禁超挖;做好表土保护工作。基础开挖前,应预先剥离表层耕植土,井场外东侧设置1处耕植土堆放场,剥离表层耕植土转运至耕植土放场集中堆放,用于完钻后回填、复垦。耕植土堆放完成后,应及时疏通周边水系并在耕植土表面播撒草种并覆盖密目防尘网,防止水土流失。耕植土堆放区边界设置编织袋培土护脚围挡。耕植土堆放场外侧修建排水沟。在耕植土堆放区表面应平整。在耕植土堆放场显眼位置设置耕植土堆放区标志牌,耕植土堆放场严禁丢弃建筑垃圾,严禁任何人、任何单位擅自取用;在耕植土堆放场底端截排水沟交汇处设置临时沉沙池,场地内的雨水汇集后经沉沙池沉淀后排放;耕作土堆场及时用编织袋装土压脚,表层土以下的土应及时进行回填,并夯实,再用原有表层土覆盖于上层堆砌,便于完井后进行植被覆盖。 复垦方向:总体全面复垦为旱地,对边坡等不局部复垦耕地条件的种植草本植物恢复生态。 复垦要求:对土壤进行翻耕、平整及培肥改良。满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中规定的要求:①旱地田面坡度不得超过25°,复垦地为水浇地、水田时,地面坡度不宜超过15°;②有效土层厚度大于40cm,土壤具有较好的肥力,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规定的风险筛选值。复垦方案经过专门设计,满足相关要求,技术上可行 | (1)井场周边已设置排水沟、护坡、临时堆土场设挡土墙和排水沟等措施,通过采取临时堆土场设挡土墙和排水沟等措施,导排地表径流雨水,并在堆放场采用土工布遮盖。井场构筑时,场地周场围修临时截排水沟,减少了水土流失现象。 (2)道路修建过程中已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 (3)井场设置了表土堆放区,基础开挖前,剥离的表层熟土临时单独堆放于堆场内,用于后期临时用地生态恢复。场内土石方实现了挖填平衡,无弃土乱弃现象。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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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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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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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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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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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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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