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生态环境部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现场核查工作,****事务所,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预算金额
工作任务:重点核查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相关单位招标采购程序各环节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包括招标采购决策、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与履约、档案管理等环节;同步核查前期自查发现问题整改、制度执行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按要求形成现场核查报告。 标书代写
工作时间:2026年10月底前完成现场检查,11月10日前提交核查报告。
核查范围:生态环境部所属17家单位,其中京内12家,京外5家(**、**、**、**、**各1家)。
预算金额:97.5万元。
二、****事务所参选条件
1.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
2.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为内资企业;
3.****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预算、财务、政府采购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业务,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4.****事业单位和国****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能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承担过财务检查或预算投资评审等工作;
5.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和其他不良纪录,年检合格。
6.具备与本次核查任务相匹配的项目团队,能够派驻1名项目负责人和满足5个现场检查组需要的人员,每组不少于5名人员,全程参加现场核查。
三、申请材料
1.基本情况介绍:****事务所简介、注册会计师人数以及主要业绩等,明确本所可承接的业务类别等;
2.资质证明文件: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务所执业证书、年检合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承诺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承担相关审计业务中无不良记录)、****事务所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3.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针对本次核查任务的项目实施方案、本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情况介绍以及服务承诺等;
4.材料递交:****事务所将以上资料一式三份(电子版请发送至audit@mee.****.cn),于2026年10月9日前通过邮寄送达(不接受现场递交)。
收件人:****财务司(招标投标工作组收)
地 址:**市东**东**街12号
邮 编:100006
电 话:010-****5372、****5382
四、相关说明
****财务司将按照相关工作要****事务所,并将****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本次征集活动由****财务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