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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300MA491HL323 | 建设单位法人:袁瑶 |
| 王文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高新区季梁大道16号(1号车间101号,第2、3、6跨) |
| 年产1200台危险品专用车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30-C3630-改装汽车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高新区季梁大道16号(1号车间101号,第2、3、6跨) |
| 经度:113.432110 纬度: 31.70069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5-19 |
| 随环建审〔2026〕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300MA491HL323001Y |
| 2026-06-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20 |
| 34 | 运营单位名称:**** |
| ****1300MA491HL32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随****公司 |
| ****1300MA49QKDU74 | 验收监测单位:随****公司 |
| ****1300MA49QKDU74 | 竣工时间:2026-06-2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272Tp8E |
| 该项目(项目代码:****)位于**省**市高新区季梁大道16号(租用**市****公司闲置厂房)。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项目代码:****)位于**省**市高新区季梁大道16号(租用**市****公司闲置厂房)。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后年产危险品专用车1200台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成后年产危险品专用车1200台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线1条,购置切割机、折弯机、剪板机、空压机、冲床、压瓦机、焊机、喷漆设备、喷粉设备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线1条,购置切割机、折弯机、剪板机、空压机、冲床、压瓦机、焊机、喷漆设备、喷粉设备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工序产生的切割废气(颗粒物)和油雾、焊接废气(颗粒物)、打磨废气(颗粒物)、喷涂及烘干废气、喷粉废气(颗粒物)、酸洗磷化废气(磷酸雾)、醇基燃料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切割废气经移动式烟尘收集装置收集处理,尾气无组织排放;油雾产生量较小,在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焊接、打磨废气均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尾气无组织排放;喷涂及烘干废气应经密闭喷漆房+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粉废气应在密闭的喷粉房内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酸洗磷化废气(磷酸雾)应经酸洗磷化槽集气罩+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醇基燃料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采取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本项目有组织有机废气执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工业涂装企业绩效分级指标(B级企业)相关标准要求;有组织颗粒物、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醇基燃料燃烧废气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甲苯、有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房外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产生的废切削液、酸洗磷化工序废水、生产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工艺产生的废切削液纳入危险废物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外排;酸洗磷化工序产生的废水应经厂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生产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预处理。各类废水经预处理后均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府河。项目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合理布局噪声源,采取隔声、吸声和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项目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应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等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润滑油、废含油手套、含油抹布、废油桶(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油漆桶、漆渣、废过滤材料、废催化剂、废切削液、磷化废渣(含酸洗槽渣)、隔油池废油、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废焊丝、收集的粉尘、包装材料、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废品回收单位收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固体废物管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废气(颗粒物、油雾)、焊接废气(颗粒物)、打磨废气(颗粒物)、喷涂及烘干废气(颗粒物、二甲苯、VOCs)、喷粉废气(颗粒物)、醇基燃料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本项目不涉及磷化酸洗工艺,不产生磷酸雾。油雾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切割、焊接及打磨废气颗粒物经过移动式烟尘收集装置收集处理后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喷涂废气经密闭喷漆房+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DA001)收集处理后排放。喷粉废气在密闭的喷粉房内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醇基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后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该废气排气筒与喷涂废气排气筒合并。因本项目不涉及磷化酸洗工艺,所以未设磷化酸洗排放口(DA003)。 本项目不涉及磷化酸洗工艺,不产生磷化酸洗废水。废水主要为生产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工艺产生的废切削液纳入危险废物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一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市政管****处理厂。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产生的。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厂区车间内,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起到降噪效果。厂界东、南、西、北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粉尘、边角料、废焊丝、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收集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公司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油漆桶、漆渣、废过滤材料、废催化剂、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规范要求对场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对危化品库、酸洗磷化池、污水处理站、油漆暂存间、调漆间、喷漆房、烘干房、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加强各类设施及管线日常巡查,避免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定期组织开展跟踪监测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规范要求对场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对危化品库、油漆暂存间、调漆间、喷漆房、烘干房、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加强各类设施及管线日常巡查,避免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定期组织开展跟踪监测工作。 |
| 无酸洗磷化池、污水处理站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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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站 | 已完成监测,且达标 |
| 1 | 切割废气经移动式烟尘收集装置收集处理,尾气无组织排放;油雾产生量较小,在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焊接、打磨废气均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尾气无组织排放;喷涂及烘干废气应经密闭喷漆房+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粉废气应在密闭的喷粉房内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酸洗磷化废气(磷酸雾)应经酸洗磷化槽集气罩+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醇基燃料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采取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本项目有组织有机废气执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工业涂装企业绩效分级指标(B级企业)相关标准要求;有组织颗粒物、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醇基燃料燃烧废气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甲苯、有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房外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本项目不涉及磷化酸洗工艺,不产生磷酸雾。油雾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切割、焊接及打磨废气颗粒物经过移动式烟尘收集装置收集处理后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喷涂废气经密闭喷漆房+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DA001)收集处理后排放。喷粉废气在密闭的喷粉房内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醇基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后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该废气排气筒与喷涂废气排气筒合并。因本项目不涉及磷化酸洗工艺,所以未设磷化酸洗排放口(DA003)。 | 已完成监测且达标 |
| 1 | 采用低噪声设备,车间为封闭结构,墙体隔声,设备基础设置减振隔振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采用低噪声设备,车间为封闭结构,墙体隔声,设备基础设置减振隔振措施 | 已完成监测且达标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规范要求对场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对危化品库、酸洗磷化池、污水处理站、油漆暂存间、调漆间、喷漆房、烘干房、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加强各类设施及管线日常巡查,避免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定期组织开展跟踪监测工作。 | 按照规范要求对场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对危化品库、酸洗磷化池、污水处理站、油漆暂存间、调漆间、喷漆房、烘干房、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加强各类设施及管线日常巡查,避免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定期组织开展跟踪监测工作。 |
| 1 | 项目应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等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润滑油、废含油手套、含油抹布、废油桶(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油漆桶、漆渣、废过滤材料、废催化剂、废切削液、磷化废渣(含酸洗槽渣)、隔油池废油、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废焊丝、收集的粉尘、包装材料、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废品回收单位收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固体废物管理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危废中无磷化废渣(含酸洗槽渣)。 **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和10m2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 |
| ****公司现有生产车间(1号车间101号第2、3跨)、化粪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公司现有生产车间(1号车间101号第2、3、6跨)、化粪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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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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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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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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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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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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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