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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心**(**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LM08-01单元局部调整(草案)》予以公告。
规划具体内容可在附件查阅。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中心**(**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LM08-01单元局部调整(草案)》公示图.pdf
(联系人:路先生,联系电话:075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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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