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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603003k | 建设单位法人:田毅 |
| 黄喜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西路21号 |
| 110kV**站1号主变更换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 乐寿镇高庄村北侧 |
| 经度:116.****8889 纬度: 38.****2778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10 |
| 沧审批辐表〔2025〕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19.98 |
| 5 | 运营单位名称:国****公司****公司 |
| 911********603003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803MA07WU1G78 | 验收监测单位:**** |
| ****0803MA07WU1G78 | 竣工时间:2026-06-2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2757/column_2757_16.html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10kV**站内1号主变更换,将现有容量为31.5MVA的1号主变更换为容量为50MVA的主变,采用户外布置,无新增出线。 | 实际建设情况:110kV**站内1号主变更换,将现有容量为31.5MVA的1号主变更换为容量为50MVA的主变,采用户外布置,无新增出线。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电磁环境:(1)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2)做好环境保护措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 2.声环境:(1)变电站主要产噪声源为主变压器,本项目主变位于站址中部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噪声影响;(2)主变压器选用低噪声主变,且运行期对产噪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使各设备长期处于稳定运行状态。 3.水环境:本项目运行期间废水仅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废水产生量,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变电站站内雨水和生活污水采取分流制。变电站内事故油池已进行重点防渗,****电站现有完善的事故油池巡查和维护管理制度,做好事故油池防渗处理,确保事故油池处于良好的状态,各项条件能够达到事故时的使用要求,变电站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采取地面硬化处理。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行期间****电站直流电气设备产生的废蓄电池(HW31900-052-31)、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矿物油(HW08900-220-08)。变电站运行至今产生的废蓄电池均已按不落地、不暂存的要求进行处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废矿物油交由具有废矿物油(HW08900-220-08)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输单位应根据《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运输。 5.环境风险:本项****电站运行过程中变压器等设备冷却油发生泄漏产生的废矿物油,泄漏的矿物油可能影响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国****公司****公司已建立完善的事故油池巡查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由专人对事故油池进行维护管理,确保事故油池处于良好的状态。另外,本项目改造更先进的主变,能效高、性能好,可进一步降低次生灾害发生的概率。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1.电磁环境:国****公司****公司于2026年7月委托****对该项目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工频电磁场检测结果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kV/m和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声环境:变电站合理布局,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站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3.水环境:本项目运行期间废水仅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废水产生量,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变电站内事故油池已进行重点防渗,****电站现有完善的事故油池巡查和维护管理制度,已做好事故油池防渗处理,确保事故油池处于良好的状态,各项条件能够达到事故时的使用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为主变更换,不增加废蓄电池产生量及事故风险产生概率。变电站运行至今产生的废蓄电池均已按不落地、不暂存的要求进行处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废矿物油交由具有废矿物油(HW08900-220-08)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输单位应根据《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运输。 5.环境风险:变电站本期更换的1#主变事故油量为20t,为本站现状单台主变最大油量,体积20t/0.895(t/m3)=22.35m3,现有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22.5m3,能满足事故状况下100%的储油量。事故油池为地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并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为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满足规范的要求。业主单位已建立完善的事故油池巡查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由专人对事故油池进行维护管理,确保事故油池处于良好的状态。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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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变电站现有1座防渗化粪池,用于收集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 2、本项目依托现有2座相互连通的事故油池,总有效容积为22.5m3,用于收集主变事故状态下排出的废矿物油,废矿物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废矿物油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依托现有化粪池,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 2、变电站本期更换的1#主变事故油量为20t,为本站现状单台主变最大油量,现有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22.5m3,能满足事故状况下100%的储油量。事故油池为地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并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为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满足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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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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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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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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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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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电磁环境:(1)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2)做好环境保护措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 2.声环境:(1)变电站主要产噪声源为主变压器,本项目主变位于站址中部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噪声影响;(2)主变压器选用低噪声主变,且运行期对产噪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使各设备长期处于稳定运行状态。 3.水环境:本项目运行期间废水仅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废水产生量,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变电站站内雨水和生活污水采取分流制。变电站内事故油池已进行重点防渗,****电站现有完善的事故油池巡查和维护管理制度,做好事故油池防渗处理,确保事故油池处于良好的状态,各项条件能够达到事故时的使用要求,变电站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采取地面硬化处理。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行期间****电站直流电气设备产生的废蓄电池(HW31900-052-31)、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矿物油(HW08900-220-08)。变电站运行至今产生的废蓄电池均已按不落地、不暂存的要求进行处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废矿物油交由具有废矿物油(HW08900-220-08)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输单位应根据《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运输。 5.环境风险:本项****电站运行过程中变压器等设备冷却油发生泄漏产生的废矿物油,泄漏的矿物油可能影响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国****公司****公司已建立完善的事故油池巡查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由专人对事故油池进行维护管理,确保事故油池处于良好的状态。另外,本项目改造更先进的主变,能效高、性能好,可进一步降低次生灾害发生的概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1.电磁环境:国****公司****公司于2026年7月委托****对该项目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工频电磁场检测结果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kV/m和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声环境:变电站合理布局,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站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3.水环境:本项目运行期间废水仅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废水产生量,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变电站内事故油池已进行重点防渗,****电站现有完善的事故油池巡查和维护管理制度,已做好事故油池防渗处理,确保事故油池处于良好的状态,各项条件能够达到事故时的使用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为主变更换,不增加废蓄电池产生量及事故风险产生概率。变电站运行至今产生的废蓄电池均已按不落地、不暂存的要求进行处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废矿物油交由具有废矿物油(HW08900-220-08)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输单位应根据《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运输。 5.环境风险:变电站本期更换的1#主变事故油量为20t,为本站现状单台主变最大油量,体积20t/0.895(t/m3)=22.35m3,现有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22.5m3,能满足事故状况下100%的储油量。事故油池为地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并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为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满足规范的要求。业主单位已建立完善的事故油池巡查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由专人对事故油池进行维护管理,确保事故油池处于良好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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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