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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56220W | 建设单位法人:李善武 |
| 郑高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会仙四路以北,月河六路以西 |
| 年产10000吨速溶咖啡粉、2000吨冷冻咖啡粉、2000吨冷萃咖啡液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6-饮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525-C1525-固体饮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高新技术产业园会仙四路以北,月河六路以西 |
| 经度:117.807390 纬度: 36.902530 | ****机关:****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3 |
| 邹审批环评〔2024〕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2-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200 |
| 64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956220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956220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600MA3CH0137N | 竣工时间:2026-02-2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renlihuanbao.com/zxns/zxns111/2026-08-24/1164.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速溶咖啡粉10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速溶咖啡粉10000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清洁-烘焙-压碎-热萃取-固液分离-浓缩-喷雾干燥-旋风收料 | 实际建设情况:清洁-烘焙-冷却-熟豆仓暂存-压碎-热萃取-分离前原液暂存-固液分离-分离后原液暂存-浓缩-浓缩液缓冲罐暂存-喷雾干燥-二次干燥-密闭筛分-打包、咖啡渣暂存、压滤 |
| 实际整体工艺流程未变,环评中部分工艺未详细列出或识别,主要增加内容为烘焙后增加冷却工序和熟豆暂存工序,固液分离前后分别增加分离前原液暂存和分离后原液暂存,浓缩后增加浓缩液缓冲暂存,喷雾干燥后面还有二次干燥和密闭筛分工序,增加识别渣仓排渣和咖啡渣压滤工序,细化后新增的废气、废水均进行了收集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设计的废气治理设施主要有沙克龙除尘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设置了3根23米高排气筒;****处理站规模150m3/d,设计处理工艺“调节+气浮+沉淀+过滤”。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的废气治理设施有沙克龙除尘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水幕除尘器、生物过滤床、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共设置5根排气筒,排气筒高度分别为23米、30米、31米、48米、16.5米;****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00m3/d,采取的处理工艺为“气浮+调节+UASB厌氧+厌氧沉淀+A/O+二沉池+臭氧催化”。 |
| 实际烘焙及烘焙后冷却工序为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在原有的旋风除尘器基础上再增设了水幕除尘器,实际天然气烘焙机与电烘焙机布置在车间不同区域,且产生的污染物种类不相同,故采用两根排气筒分别排放,同时在环评设计基础上增加了排气筒高度;喷雾干燥废气排气筒高度增加主要为喷雾干燥机设备较高,故增加了喷雾干燥废气排气筒的高度;****处理站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水处理站废气由无组织排放变更为有组织,相应增加生物过滤床和16.5米高排气筒;打包工序废气增设一台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可有效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一期项目最大废水产生量约为74.419m3/d,采取设计规模为100m3/d,****处理站保持在一个最优的运行负荷中;实际处理工艺流程增加了UASB厌氧、厌氧沉淀、A/O等生化工艺,工艺进行了优化,可使废水处理效果更佳,属于有利变化,同时根据验收检测数据可知,实际的污水处理工艺能保证产生的废水处理达标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平面布局:环评设计未明确车间外的原料库、成品库、辅料库的具体位置,未考虑在车间外设置办公区。给水:环评设计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萃取用水、设备冲洗用水、循环冷却水,生活用水使用新鲜水,纯水制备和循环冷却使用蒸汽冷凝水,设备清洗使用浓缩冷凝水。 排水:环评设计废水种类为:生活污水、R/O膜排水、设备冲洗水和蒸汽冷凝水。环评设计蒸汽使用环节为热萃取工序和浓缩工序。折合到一期项目,环评设计建设3台咖啡豆清洁装置、2套压力喷雾干燥机、2台包装机、2套冷冻水机组、8台咖啡储罐。 | 实际建设情况:平面布局:实际在生产车间南侧设置了单独的原料库、成品库及辅料库,在厂区的东南角设置一处单独的办公区域,较环评设计厂界变大。给水:实际用水环节有生活用水、热萃取用水、设备冲洗水、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水幕除尘器用水、烘焙后冷却用水,生活用水和烘焙后冷却使用新鲜水,纯水制备和循环冷却使用蒸汽冷凝水,设备清洗和热萃取使用纯水,水幕除尘器用水使用新鲜水和蒸汽冷凝水。 排水:实际废水种类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R/O膜排水)、设备清洗废水、浓缩冷凝水、水幕除尘器定期排水、渣仓压滤废水、化验废水及生物过滤床定期排水。实际蒸汽使用环节为热萃取工序、浓缩工序、二次干燥工序及咖啡渣仓排渣工序。实际2台咖啡豆清洁装置、1套压力喷雾干燥机、1台包装机、1套冷冻水机组,咖啡储罐进行了细分,分为计量称重罐12个、分离前原液罐9个、分离后原液罐3个、浓缩液缓冲罐8个,还增设了熟豆仓3个、过滤器6台、清洗罐6个、振动筛1台、咖啡渣仓3个、螺旋压榨机3台。 |
| 环评设计中已预留有原料库、成品库及辅料库的建设,但未明确功能,实际原料、成品仅使用车间内的相应区域不能满足贮存要求,使用的成品包装袋亦考虑暂存区域,考虑实际办公需要设置了单独的办公区域。因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为食品类,故设备清洗均采用纯水清洗;实际废气治理设施增加水幕除尘器和生物过滤床,相应产生水幕除尘器定期排水和生物过滤床定期排水;实际有化验工序会产生化验废水;实际蒸汽冷凝水全部进行了回用;产生的浓缩冷凝水不再回用,全部外排;咖啡渣排渣过程使用蒸汽助排,压滤后会产生压滤废水,增加的几种****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实际喷雾干燥后还有二次干燥工序,二次干燥使用蒸汽间接接触进行加热;咖啡渣排渣时不易掉落,须使用蒸汽的压力直接接触咖啡渣助其掉落。环评中未识别部分中间物料的暂存,故未考虑相关贮存设备(如熟豆仓、咖啡渣仓、计量称重罐、分离前原液罐、分离后原液罐、浓缩液缓冲罐、清洗罐),分离前原液罐和分离后原液罐在环评设计统称咖啡储罐,实际进行了细分;螺旋压榨机为咖啡渣仓配套设备,清洗罐为在位清洗设备配套设备,实际咖啡豆清洁装置、压力喷雾干燥机、包装机、冷冻水机组等设备的减少不影响整体生产工艺流程和产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3814 | 0 | 0 | 0 | 2.381 | 2.381 | |
| 0 | 0.576 | 0 | 0 | 0 | 0.576 | 0.576 | |
| 0 | 0.028 | 0 | 0 | 0 | 0.028 | 0.02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2 | 0 | 0 | 0 | 0.12 | 0.12 | / |
| 0 | 0.4154 | 0 | 0 | 0 | 0.415 | 0.415 | / |
| 0 | 0.6584 | 0 | 0 | 0 | 0.658 | 0.65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工艺为“气浮+调节+UASB厌氧+厌氧沉淀+A/O+二沉池+臭氧催化”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已建设一套处理能力为100m3/d****处理站 | 验收检测期间,****处理站排放口pH值范围为7.0~7.3(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最大日均值分别为270mg/L、6.70mg/L、1.96mg/L、293mg/L、10.3mg/L、70.4mg/L、0.08mg/L |
| 1 | 除尘治理设施、燃气废气治理设施、恶臭污染物治理设施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 | 建设了1台沙克龙除尘器、4套水幕除尘器、15套旋风除尘器、1套布袋除尘器、1套生物过滤床 | ①一期项目DA001清洁废气排气筒出口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42×10-3kg/h,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23米排气筒对应颗粒物排放速率为11.03kg/h);②DA002天然气烘焙废气排气筒出口排放的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折算排放浓度为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44kg/h,颗粒物最大折算排放浓度为4.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79kg/h,烟气黑度均小于1级,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354(无量纲),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颗粒物:10mg/m3),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标准(烟气黑度:1级)、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臭气浓度6000(无量纲));③DA003电烘焙废气排气筒出口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457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354(无量纲);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臭气浓度6000(无量纲));④DA004干燥废气排气筒出口排放的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折算排放浓度为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11kg/h,颗粒物最大折算排放浓度为4.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638kg/h,烟气黑度均小于1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颗粒物:10mg/m3),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标准(烟气黑度:1级);⑤DA005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出口排放的氨最大排放浓度为3.6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46×10-3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3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99×10-5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416(无量纲),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氨厂界最大排放浓度为0.17mg/m3、硫化氢厂界最大排放浓度为0.011mg/m3、臭气浓度厂界最大排放浓度为13(无量纲),颗粒物厂界最大排放浓度为488μg/m3。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臭气浓度16(无量纲)),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颗粒物1.0mg/m3)。 |
| 1 | 基础减振、隔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类区标准 | 实际采取了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3.4dB(A),夜间最大噪声值范围为48.0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类区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储备事故应急器材和物资,配备项目涉及到的污染物应急监测设施,防范事故环境风险 | 项目已严格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储备了一定量的事故应急器材和物资,应急监测已委托有资质单位监测,可有效防范事故环境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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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