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市青丰河旁路治理工程项目-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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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9-24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10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10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30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29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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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市青丰河旁路治理工程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公司受冷****办事处的委托,对**市青丰河旁路治理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对本项目投标人提交的问题已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找对应问题的回复): 问题1:提供清单计价的接口文件。 回复:本项目未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如需软件版清单详见本公告发布的附件资料。 问题2: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说明: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或《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或其它行政主管部门计价规范,以及**省住建或水利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计价有关办法规定对工程量清单内容作出详细要求。 请问现在已经出了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仍然使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进行报价吗 回复: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已注明“详见招标附件”,具体要求详见“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及说明”。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相关要求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公告附件及答疑文件正文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未下载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冷****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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