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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9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4日-2026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114
通讯地址:****开发区多功能厅3楼生态环境处二 邮 编:64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认证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 **三江新区 | ******公司 | **迪**全****公司 | 该项目位于**省**三江新区盛港路21 号信息技术产业园 4#厂房,用地面积9034.638m2。项目拟投资2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承接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无人机电池等各类电池安全与可靠性检测。项目建成后拟形成年测试年测试电芯24000个,电池包4500个,模组720个,储能柜50个,整车50台的实验能力。 | 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适应性改造、设备安装的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做好废气污染防治。一是冷却液挥发废气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达标排放。二是设备维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一是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经厂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二是设备循环冷却水排水、设备冷凝排水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进行项目总平面布局,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措施,使用低噪音、低能耗、低排放并满足环境保护标准的生产、运输等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污染,管控设备运营时间,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固废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未沾染危险特性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废耗材集中收****回收站;废电池样品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合规的第三方转运、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废机油、废矿物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废冷却液、废冷却液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