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县银都一品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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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9-24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14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14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13 18: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29 18: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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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各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县银都一品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针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对招标文件及公告中以下内容进行澄清回复: 1.问题: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项目经理“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3米的业绩施工业绩。”,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4中无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两者冲突,请问项目是否要求项目经理资格业绩 回复:本项目不要求项目经理资格业绩。 2.问题:请问本项目的资格入围业绩和评审加分业绩是否只要是满足雨水或污水或中水或排水管道直径要求即符合本项目的业绩指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直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均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的,是否可以提供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纸或业主证明(格式内容自拟,包括工程业绩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等,并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作为佐证材料 回复:本项目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为机器管系统自动牵引,满足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污水管网业绩或雨水管网业绩或排水管网业绩或中水管网业绩视为满足要求,但相关操作应符合“机器管招投标”的要求;可以提供满足类似工程业绩指标要求的“建设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作为有效补充证明材料。 3.评标权值以本次答疑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原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及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招 标 人:**** 地 址:**县**路 联 系 人:李亚非 电 话:0735-****332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省****湖区燕泉街道三里田村冯家小区综合楼501-3室 项目负责人:吴锐(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赵鹏、刘怀予(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139****3650 传 真:0735-****525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县﹒****住建局 地 址:****住建局 电 话:0735-****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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