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长株潭生态绿心湖湘绿厅综合服务设施项目施工-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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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9-24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15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15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23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19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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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长株潭生态绿心湖湘绿厅综合服务设施项目施工澄清答疑公告 各投标人: 长株潭生态绿心湖湘绿厅综合服务设施项目施工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截止。本次答疑及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下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1:请问工程名称是否按“长株潭生态绿心湖湘绿厅综合服务设施项目施工”填写 问题2:请问工程量清单部分的项目名称是否就按招标清单的项目名称执行(长株潭生态绿心湖湘绿厅综合服务设施项目),无需修改 问题1-2答复:招标项目名称以“长株潭生态绿心湖湘绿厅综合服务设施项目施工”为准。 问题3:关于“履约担保金额”,招标文件17页7.5条与224页3.7条描述不一致,请问投标函附录中是否按招标文件17页7.5条“中标合同金额的8%”填写 答复:按“签约合同价总金额的8%”填写。 问题4:专用合同条款中未明确“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投标函附录中的“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是否可以填“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答复:逾期竣工违约金按“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本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签约金额1‰/天的违约金”填写,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按“累计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10%”填写。 问题5:联合体成员中,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基地,如本身具备施工资质,是否可以在项目实施中承担需要施工资质的施工工作还是只能以“专业承包﹒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基地”资格参与响应请予明确。 答复: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本项目全部施工工作,不得开展装配式主要部品、预制构件的生产及供货运输工作;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基地资质,仅可负责装配式主要部品、预制构件的生产及供货运输工作,不得承接任何需施工资质的施工类相关工作;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应分别对应各方资质范围,****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问题6:本项目为机器管招投标项目,非重点评审清单无上限值,重点评审清单有上限值,是否无需对重点评审清单和材料进行评审 答复:本项目为机器管招投标项目,无须对重点评审清单和材料进行评审。 问题7:是否能提供CAD图纸 问题8:为方便技术标编制,可否提供CAD版总平图; 问题7-8答复:已提供,详见附件。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标书代写 **花****公司 **省湘咨工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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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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