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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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中心**东部片区排水防涝项目-澄清公告 |
|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9-24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12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12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29 18: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25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 澄清公告内容 |
****中心**东部片区排水防涝项目一江龙路(元冲路-华实路) 排水工程(第二次)更正及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中心**东部片区排水防涝项目一江龙路(元冲路-华实路) 排水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相同问题不逐个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找对应问题的回复,现对有关问题答复及更正如下。
原公告中: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6-09-22 23:59:00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6-10-11 18:00:00标书代写
问题1: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直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均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的,是否可以提供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纸或业主证明(格式内容自拟,包括工程业绩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等,并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作为佐证材料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2:根据****建设厅“关于发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EMPC))(2025年11月版)》等七个示范文本的通知”中《**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2025年11月版)》文件的要求,本项目资格入围业绩和评审加分业绩是否只要是满足管径要求的“污水或中水或雨水或排水管道”即可 回复:招标文件中施工业绩牵引指标要求为“污水及中水管道”,为机器管系统牵引指标自动生成。现结合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本项目资格入围业绩和评审加分业绩,满足管径要求直径不小于0.6米的市政公用工程污水管道业绩或雨水管道业绩或排水管道业绩或中水管道业绩,均视为满足要求,但相关操作应符合“机器管招投标”的要求。
问题3:授权委托代理人是否可以为本单位除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外的其他自有员工 回复:可以。
本更正及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若原招标文件与本次更正及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行政监督部门:娄****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
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中心**东部片区排水防涝项目-澄清公告 |
|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9-24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12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12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29 18: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25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 澄清公告内容 |
****中心**东部片区排水防涝项目一江龙路(元冲路-华实路) 排水工程(第二次)更正及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中心**东部片区排水防涝项目一江龙路(元冲路-华实路) 排水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相同问题不逐个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找对应问题的回复,现对有关问题答复及更正如下。
原公告中: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6-09-22 23:59:00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6-10-11 18:00:00标书代写
问题1: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直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均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的,是否可以提供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纸或业主证明(格式内容自拟,包括工程业绩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等,并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作为佐证材料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2:根据****建设厅“关于发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EMPC))(2025年11月版)》等七个示范文本的通知”中《**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2025年11月版)》文件的要求,本项目资格入围业绩和评审加分业绩是否只要是满足管径要求的“污水或中水或雨水或排水管道”即可 回复:招标文件中施工业绩牵引指标要求为“污水及中水管道”,为机器管系统牵引指标自动生成。现结合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本项目资格入围业绩和评审加分业绩,满足管径要求直径不小于0.6米的市政公用工程污水管道业绩或雨水管道业绩或排水管道业绩或中水管道业绩,均视为满足要求,但相关操作应符合“机器管招投标”的要求。
问题3:授权委托代理人是否可以为本单位除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外的其他自有员工 回复:可以。
本更正及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若原招标文件与本次更正及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行政监督部门:娄****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
招标公告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