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机器管招投标】 湘潭大学学生公寓四期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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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学生公寓四期项目监理工程【第2次】

公告类型

更正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6-09-24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10-23 09:00:00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6-10-23 09:00:00

变更/澄清说明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公告内容

****学生公寓四期项目监理工程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学生公寓四期项目监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澄清答疑:

一、答疑内容

问题1、“监理服务期限”栏只能填写数字,不能填写文字,请明确监理服务期限写多少天

1-1、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投标函:【监理服务期限】栏只能填写阿拉伯数字(日历天),不能填写汉字,无法填入招标文件中对监理服务期的一整段文字表述,请明确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具体的天数是多少天

1-2、由于电子投标系统中“监理服务期限”栏只能填写数字、无法填写文字,请明确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是填305天还是要加上保修期,如加具体填多少天

答复:由于电子投标系统中“监理服务期限"栏只能填写数字、无法填写文字,投标阶段投标函中的“监理服务期限"暫按1033日历天填写,实际监理服务期限以招标文件及签订合同为准。

问题2、本工程招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没有数据库可比对的,以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中载明的项目信息及内容为评审依据,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请问非招标工程是否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2-1、本工程招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没有数据库可比对的,以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中载明的项目信息及内容为评审依据,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请问非招标工程是否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答复:如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为非招标项目,可以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

问题3、《**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湘发改公管规〔2025〕561号第四条规定:“评定分离”遵循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本项目定标要素为:价格因素、企业匹配性、企业信誉、投标方案、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学校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定标要素过于笼统、空泛、主观性强、廉政风险大,与“评定分离”遵循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严重不符;之前贵校采用“评定分离”定标的项目,定标都是第一名足以让各投标人心服,为防止腐败要求明确本项目定标要素,并量化定标要素(如价格权重40%;企业信誉:30%;投标方案:30%;中标候选人上述每项因素得分由高至低分别得100%、90%、80%的分值),公开、透明。

3-1、请问本项目票决法定标,请公开、透明,量化定标要素;避免导致定标要素不阳光引发廉政问题。

答复:本项目的“评定分离”工作规则是按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湘发改公管规[2025]561号文件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监理)》的要求制订,请按招标文件已公布的“评定分离”工作规则执行。

问题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行业通用权威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 如省优质工程)和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审期限和依据”中,省内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仅列明“**省优质工程奖”。经查,该****协会自2024年5月30日后已停止评选,改由“**省**优质建设工程”替代;后续省级奖项已变更为“**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请明确:提供“**省**优质建设工程奖”是否予以加分

答复: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奖项和发明专利加分权重要求执行。

二、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及其他不变。标书代写

三、本次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澄清答疑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答疑公告为准。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 标 人:****

地 址:****区羊牯塘

联 系 人:邹学义

电 话: 175****185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街道**路53****广场1号楼1单元****003号

项目负责人:刘迎旭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沈琼湘、曾鑫鹏(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177****4913

传 真: /

电子邮件: ****@189.cn

行政监督部门: ****建设局

地 址: **市**区**大道168号

电 话:0731-****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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