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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灶中学用****社区,总用地面积132171平方米。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晋建规字第****435号),各项规划经济指标均为:容积率0.56,建筑密度17.3,绿地绿57%。
根据《**省实施办法》及《**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确需变更规划设计条件的,应向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待规划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论证、公示后方可给予办理方案审查及其他规划手续。近日,磁灶中学根据上述规定,申请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晋建规字第****435号)中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调整为0.8≤容积率≤1.0,25%≤建筑密度≤30%,35%≤绿地率≤50%。
2026年9月17日,****中心****中学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调整论证线上征求意见会,经与会部门及专家讨论,会议同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晋建规字第****435号)中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调整为:0.8≤容积率≤1.0,25%≤建筑密度≤30%,35%≤绿地率≤50%。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及《**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学项目规划条件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告时间为12个自然日。公告期限内,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提出)。
****办公地点:**市**街道迎宾路27号。
电子邮件:****@sina.com,联系电话:****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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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