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WT103 挂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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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拍挂类型 项目名称 公告性质 供应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网上挂牌出让
****
交易公告
招拍挂出让
****交易中心
公告内容

**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政府批准,****、****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用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年)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元/ m2)

产业

类型

起始价

(万元)

报价

增幅

(万元)

****

**市企石镇湖美村

42005.02

工业用地

(M1一类工业用地)

50

2.0≤R≤3.5

M≤63%

≥8332

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

5041

100

(一)1. 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路、通电、通水;按现状出让;2.自宗地挂牌成交后30日****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1009万元人民币。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5-27-1005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其余工业项目控制指标按自然资发〔2023〕72号文件要求设定;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24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2027年5月25日前开工,在2029年5月25日前竣工。

(四)竞得方****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人民政府监管)。

(五)若竞得人注册地不在**市企石镇,则竞得人须自宗地挂牌成交后25日内在**市企石镇成立具有独立****公司开发和使用该地块。****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人民政府监管)。

(六)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须****人民政府书面同意,转让后的受让人须继续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含补充条款)的条款****人民政府监管)。

(七)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必须符合《关于企石镇申请设定2025年005号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要求。

(八)本地块应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建筑垃圾利用和再生产品应用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由****建设局监管)。

(九)竞得人须在宗地挂牌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只接受中华人民**国境内企业法人单独申请。(2)竞买人所运营项目必须为“东****领导小组”认定的2026年**市重大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竞买: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竞买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上竞买人资****人民政府协****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市国土**网上交易系统(https://auct.****.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3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6 年 10 月 15 日 9:00 至 2026 年 10 月 26日 10:00 。标书代写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价款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所有成交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25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联系方式

(一)****

联系地址:**市莞城街道**路莞城段268号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3281

(****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市企石镇**北路18号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9003

****

202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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