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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市交发〔2026〕123 号)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考试报名工作,现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考试报名受理机构、培训机构有关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10月1日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由具备相应从业资格培训资质的机构承担,目前我市具备从业资格培训资质的机构为**鹏翔驾****公司和**华****公司,培训****运输部教学大纲开展教学,培训考核合格****运输厅监制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结业证书》。未取得对应培训资质的机构,不得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业务。
二、广大从业人员请选择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培训结业证书是参加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必备材料,无合规结业证书不予受理考试申请。
三、咨询渠道
培训机构:
**鹏翔驾****公司(联系电话:139****1910,联系人:苑老师,地点;**区石化****园区)。
**华****公司(联系电话:182****9923,联系人:曹老师,地点:西咸新区沣东**三桥新街晨光路1号)。
考试机构:
****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921,地点:**区**十二路凯瑞B座)。
资格证办理机构:
****中心(东厅)(联系电话:****5314,地点:**区**八路189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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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