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流域耒水**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高亭司镇片区一标段更正公告
一、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湘江流域耒水**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高亭司镇片区一标段做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中第2.4条“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三个标段,分别为“湘江流域未水**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高亭司镇片区一标段、湘江流域来水**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马田镇片区二标段、江流域未水**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渡街道等六乡镇片区三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4.4条“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更正为: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三个标段,分别为“湘江流域未水**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高亭司镇片区一标段、湘江流域来水**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马田镇片区二标段、江流域未水**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渡街道等六乡镇片区三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4.4条“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4 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中“1.评审加分的企业业绩:□不要求评审加分业绩 √要求评审加分业绩 □1个 □2个 √3个 ,要求近5年的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年限、特征指标及证明材料与资格准入业绩保持一致)。
第一个评审加分业绩的规模系数50%(不高于50%);第二个、第三个评审加分业绩的对应规模系数范围为90%(70%、80%、90%)。
第一加分业绩为: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939.94万元的业绩;
第二加分业绩为: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691.89万元的业绩;
第三加分业绩为: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691.89万元的业绩;”
更正为:“1.评审加分的企业业绩:□不要求评审加分业绩 √要求评审加分业绩 √1个 □2个 □3个 ,要求近5年的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年限、特征指标及证明材料与资格准入业绩保持一致)。
第一个评审加分业绩的规模系数50%(不高于50%);第二个、第三个评审加分业绩的对应规模系数范围为/%(70%、80%、90%)。
第一加分业绩为: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939.94万元的业绩;
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正文。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上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二、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便江街道干劲路108号
联 系 人:肖煊东
电 话: 193****3279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湖区**嘉园公寓楼17楼1718房
项目负责人:陈文婷
项目组其他成员:黄卫、刘小艳、黄丽华、陶亚平
电 话:186****7150
传 真:0735-****522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县﹒****水利局
地 址:**省﹒**市﹒**县﹒便江街道干劲路108号
电 话:0735-****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