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厅****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的通知》《****教育局****小学生研学活动的通知》《****教育局关于印发〈进****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禅教〔2026〕41号)及《****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机构遴选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为规范我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提升研学育人实效,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择优、教育公益、安全底线的原则,****学校行政干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小组,共 15 人(单数),其中家长代表 8 人,占比 53.3%。
2026年9月14日至18日,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遴选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机构。2026年9月21日,****小组对提交响应文件的机构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2026年9月23日下午,****小组组织现场综合评审,参选机构进行现场宣讲;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严禁以最低价中标。评审结果当场向参选机构宣布,全体评委签名确认,程序规范、结果有效。****党支部审议通过,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拟选定机构:****。该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国内旅游业务;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全责任事故、无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记录;安全保障体系完善,随行团队配备专职安全员及专业医护人员;报价合理透明,费用明细清晰。经综合评分,该机构得分排名第一,符合我校2026—2027学年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承办机构资格条件。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小组反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异议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材料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反映或逾期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9日。
异议受理时间: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757-****1200
联系地址:**市禅**汾**路惠景二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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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