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6年暑期零星修缮服务工程
2.项目地点:****
3.最高限价:38442.38元。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4.招标内容:具体详见附件《****2026年暑期零星修缮清单》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含有相关经营范围等。
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4.****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装修或修缮工程库内可查询。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报价人应对所有改造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报价;
2、本公告如参与报价的施工单位少于三家的情况下,将自动失效;报价人应将相关材料证明复印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同时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不按相关要求、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包括施工单位专业资质证明材料(含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现场勘验证明、学校设备设施零星修缮项目清单报价表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发布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9月29日;
6、集中报价时间:2026年9月29日16时,报价材料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7、现场勘验:报价人报价人应于2026年9月29日11时前到我校现场勘验;
8、集中报价地点:****一楼会议室。
1. ****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询价的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2. 询价小组将对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报价进行排序,在满足项目需求、质量及服务同等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施工单位确定为本项目**单位。
3. 确定**施工单位后,****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定点议价相关流程。
学校地址:**市**东涌镇新湖居委湖田村北侧****
联系人:胡老师 184****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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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3日
END
文本:总务处
编辑:任嘉欣
初审:胡艺晗
复审:温贻扬
终审:陈锦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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