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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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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的函》(开城投字〔2026〕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概算书》(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8-440783-04-01-836088)。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门市**市三埠街道、**街道、月山镇、水口镇、沙塘镇、苍城镇、龙胜镇、马冈镇、塘口镇、**镇、百合镇、蚬冈镇、金鸡镇、**镇、大沙镇。本项目涵盖**市15个镇街176个自然村,常住人口约2.71万人。该批自然村已建成末端污水处理设施及纳污主管网,但存在污水系统前端收集不完善问题,巷道明渠污水横流,需完善污水收集系统。经统计,本工程包含**巷道盖板约15.58万米,及巷道路面修复等附属工程。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5999.24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5080.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3.24万元,预备费用285.68万元。
四、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由上级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统筹组成。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工程概算书》、《**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工程概算审核报告》《**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关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函》、《****政府〈关于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提质增效项目由****实施的请示〉的批复》。
六、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规模进行调整,请及****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项目其他有关手续,请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附件:**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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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住建局、财政局、自然**局、人社局、检察院、****环境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