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约化管理农田**,坚决遏制农田撂荒、非粮化行为,规范国有资产租赁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原则,我司现就辖区内国有农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资产为我司权属范围内国有农田,全域权属总面积53143亩。
(一)招租范围界定
本次公开招租仅限本年度经原种植农户书面自愿退出耕种、出具自愿放弃租赁承诺书并交还的土地,凡农户选择继续自主耕种、申请延续一年一签短期租赁的地块,不纳入本次招租范围,由公司统一续租。
(二)面积确认方式
本次招租地块前期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测绘机构完成全域确权测绘,每一地块均设置唯一地块编号并登记固定测绘面积。承租方直接按照测绘台账载明面积据实租赁,无需重复全域测绘。
(三)农田用途
仅限合法粮食作物、常规经济作物种植,严格遵守农田保护、粮食安全相关政策法规,严禁一切非农化、非粮化行为,严禁挖塘、建房、取土、改变农田原有性质等违规操作。
(四)土地使用及附着物处置
1.承租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不得改变耕地用途,不得破坏耕地耕作层、不得损毁土地原有现状,仅可开展合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在承租土地上从事非农建设、挖砂取土、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承租方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破坏耕地,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承包经营期间,承租方为生产经营需要自行投资建设、购置、安装的各类设施、设备、构筑物(含大棚、看护房、仓储、水电配套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建设、维护。
3.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方须将全部自行投入的设施、设备、构筑物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有耕地耕作条件,达到可正常耕种状态。出租方对上述设施设备不承担任何收购、补偿、赔偿责任。
4.若租赁期满承租方未按约定完成拆除清理、恢复土地原状的,视为承租方放弃该部分附着物所有权,出租方有权代为组织拆除清理,所产生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租赁年限
地块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18年,具体起止时间、租期、租金标准、租金递增约定以正式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为准。
(六)租赁价格
农田租赁价格实行“就高原则”。将农田评估价与原合同价格进行对比,原合同价格高于评估价的,按原合同价格确定;原合同价格低于评估价的,按评估价确定。
二、竞租人资格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经营主体资格的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范围包含完整农业种植相关业务,涵盖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自然人等主体。
2.具备5000亩及以上规模化农田经营管理经验及完整成功运营案例。
3.具备足额流动资金实力,公告报名阶段须提供800****银行存款证明、授信凭证等有效资金实力材料。
4.主体征信记录良好,无农田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土地流转纠纷、无失信被执行、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5.本次竞租不接受农业经营联合体联合报名,无规模化农业经营能力的主体不得单独参与竞租。
三、特别约定
(一)农户协调责任规则
本项目土地按现状交付,由承租方主导开展与原耕种农户沟通洽谈,我司予以配合见证;所有农户交还土地必须坚持完全自愿原则,严禁承租方采取胁迫、诱导等非正常手段取得承诺书,由此产生全部纠纷、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我司不承担相关协调费用,不代收、不兜底相关事宜。
因农户地块权属、面积认定产生的争议,由承租方牵头协调处置,我司予以必要配合。
(二)农户自愿原则
本项目全程严格遵循农户自愿退地原则,不强制清退、不强制流转土地。未自愿退地农户实行一年一签自主耕种模式,与本次承租方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关系,承租方不得干扰其正常农业生产。
(三)租赁期满优先续租约定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在整个租赁期内无任何违约行为、严格落实农田保护与粮食种植要求的,在同等租赁条件下,对本宗地享有优先续租权。同等租赁条件为:第三方提出的租金报价及其他商务条件(如租赁期限、租金递增、履约担保等)与本承租方承诺的条件相同或实质相当,或者在租金报价不低于第三方报价的前提下,本承租方的经营方案、履约能力、信用状况等综合条件不低于第三方。
(四)后续增量地块优先承租权
1.租赁期内,后续年度如有新增农户自愿退地地块,本次中标承租方享有五年期限的优先收回承租的权利,五年内新增地块不再另行公开招租。
2.中标承租方承租该五年内新增地块的租赁到期日,须与首次租赁期限到期日保持一致,新增地块租赁期限不超过首次合同剩余租赁期限,不得单独**租赁期限。
四、资信保证金
1.本次报名需缴纳资信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叁拾万元整)。
2.缴纳方式:公告期内足额转账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期缴纳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保证金退还与扣除规则
(1)未中选意向方:评审结束、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
(2)中选意向方:按要求完成与原种植农户协调对接、取得对应地块农户自愿放弃该地块耕种经营权承诺书、完成地块交接并按期签订租赁合同的,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报名后无实质推进工作、恶意拖延、消极履约的;
②报名之日起60日内,因承租方消极不作为,未完成2000亩土地对接落地、未取得对应地块农户自愿放弃该地块耕种经营权承诺书的;
③中选后拒不开展农户对接、不落实地块收回相关程序;
④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的;
⑤提供虚假材料、恶意报名、扰乱本次招租秩序的。
五、报名及公告时间
1.公告公示期: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10月22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
3.报名需提交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经营者身份证、农业规模化经营业绩证明、资金实力证明、征信查询记录、无农田违法承诺书等全套材料。
4.重要提示:意向承租方可在报名正式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对农田开展摸底踏勘,我司予以配合。意向承租方可充分了解农田情况,在能够接受公告全部条件的前提下再报名;报名即视为认可公告全部条款。
六、成交方式
1.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全部资格条件竞租人的,采取现场综合评审方式择优确定承租方。(评分细则见附件)
2.公告期满仅产生一家符合全部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的,须经集体研究评审,约定租金标准不得低于第三方评估结果,方可签订租赁协议成交。
七、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可现场查阅地块编号、第三方测绘面积台账全套资料,须自行赴现场踏勘,充分知悉地块现状瑕疵、地块差异、农户相关情况;意向竞租人应当知晓,能否取得农户放弃耕种经营权承诺书存在不确定性,该商业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一经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完全认可全部地块现状、测绘数据及本公告所有招租规则。
2.承租方必须严格落实粮食种植、农田保护硬性要求,自觉接受农业、自然**主管部门及我司日常监督管理。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人:张麒阳
联系电话:150****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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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
****农田公开招租综合评审评分细则
总分100分,适用于国有农田招租综合评审,评审小组根据各竞租人提交的报名材料、经营方案逐项打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拟承租方。评审小组由第三方专业评审人员、****中心人员及本单位内部相关业务人员共同组成。
综合评审评分细则(总分100分)
一、经营主体实力(25分)
1.经营业绩(10分)
具有5000亩及以上规模化农田种植运营实绩,提供合同原件等佐证材料,得10分;
2.农机装备配置(7分)
自有大型耕、种、管、收全套农机设备,能够满足地块生产需要,需提供自有凭证,可得7分;
无农机保障方案,0分。
3.征信情况(8分)
企业/个人征信良好,无失信、行政处罚、农田违法记录,得5分;
获评县级及以上农业示范经营主体等荣誉的经营主体,得3分。
二、资金实力及履约保障(25分)
1.流动资金实力(15分)
提供1000****银行存款、授信证明,得15分;
提供800万—1000万银行存款、授信证明,得8分;
资金保障不足,0分。
2.履约风险防控(10分)
对项目风险、租金缴纳、保证金履约有清晰承诺,得10分;
承诺一般,得5分;无风险应对承诺0分。
三、项目运营实施方案(35分)
1.农田保护落实方案(15分)
严格落实农田保护,杜绝“非粮化”,明确粮食种植计划,不改变农田用途:
方案完整、措施具体可行,15分;
方案基本完整,但措施较笼统,8分;
方案简单空洞,未体现粮食种植要求,0分。
2.农户沟通及地块获取方案(12分)
针对与原耕种农户洽谈、收集《自愿放弃耕种经营权承诺书》制定工作方案:
方案翔实,工作思路清晰、坚持自愿原则、有时间推进计划,得12分;
有简单工作思路,但缺少实施计划,得6分;
无农户对接实施方案,0分。
3.生产经营管理方案(8分)
包含种植模式、人员配置、日常管护、安全生产等内容:
方案完善可行,得8分;方案一般得4分;无方案0分。
四、后续服务与风险处置能力(15分)
1.纠纷处置、信访应对预案(8分)
对土地经营中可能出现农户纠纷、生产纠纷有处置预案,得8分;有简单思路得4分;无预案0分。
2.接受监管配合度(7分)
承诺接受我司、农业及自然**部门监督管理,服从国有农田各项管理要求:
承诺完整,态度积极,得7分;承诺不全得3分;不接受监管0分。
评审规则:
1.各评委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竞租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2位小数。
2.按照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拟承租方。
3.若出现最高得分相同,依次比对:①资金实力得分;②农田保护方案得分,分值高者优先。
4.竞租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5.本评分细则作为《****农田公开招租公告》附件,与公告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