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高****中心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了解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及其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第一次信息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1、项目名称:高****中心项目;
2、项目性质:**;
3、建设地点:**市**区杨和镇杨西大道种芋坑岗脚片区,厂址中心点地理坐标为E 112°47′12.20973″、N 22°50′41.97449″。
4、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中心1栋、陶粒中心1栋、仓库1栋、研发楼1栋,计划回收给水污泥、通沟污泥、河道疏浚底泥等市政工程有机污泥,铁铝行业废水污泥、造纸污泥和电子器件制造业污泥等工业污泥,玻璃再生废料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等工业无机固废,通过综合利用制造成陶粒、干拌砂浆、水泥窑熟料辅料等建材。
项目计划年回收市政工程有机污泥约7.00万吨,一般工业废水污泥约14.00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3.00万吨,合计约24.00万吨固体废物,年产陶粒约2.3万吨、干拌砂浆4.6万吨、水泥窑熟料辅料2万吨。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7-****0122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市**区杨和镇杨西大道种芋坑岗脚片区
三、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5947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建工路9-11号2楼218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意见期限
本轮公众意见征集截至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布之前,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将开展下一轮公众意见征集。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电邮方式发送至以上建设单位联系邮箱,或邮递至以上建设单位联系地址。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生态环境影响编制单位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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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