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于2026年10月16日上午9时00分,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新区ZX-09CZ-04-17、1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 名称 |
土地坐落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面积(㎡)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建设期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新区 ZX-09CZ-04 - 17、18地块 |
**白鱼潭路,南至地限线,西至金色蓝庭,北至金色蓝庭。 |
6762(其中ZX-09CZ-04-17地块为6285平方米,ZX-09CZ-04-18地块为 477平方米) |
商业用地混合公园绿地,商业用地内可兼容商务金融用地,兼容建筑面积不超过4500平方米。 |
1.3-1.4(其中商业用地容积率1.4-1.5) |
8790.6 - 9466.8 |
≤45%(其中商业用地部分建筑密度≤48%) |
绿地率不少于13.8%(其中商业用地绿地率不少于10%,公园绿地绿地率不少于65%) |
商业用地40年,公园绿地50年。 |
3年 |
2750 |
550 |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026年10月5日(报名开始日)前仍欠交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公司的出资构成,****公司中的出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并委托联合申请发起人进行报价,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成交后,****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www.****.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com)进入**市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5日上午9:00至2026年10月15日下午4:00前。
(二)竞买保证金
**新区ZX-09CZ-04-17、18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50万元。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应在2026年10月5日上午9:00至2026年10月15日下午4:00前交纳到指定账户内(不得委托第三方代交),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10月15日下午4: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银行信息系统为准)。标书代写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价原则
**新区ZX-09CZ-04-17、18地块出让起始价为2750万元,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本次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底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地块自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其中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三)竞买人资格由绍****服务中心审定。竞得入选人应当从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须与出让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并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与土地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经公证处公证。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竞得人须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履行地质资料汇交义务。
地块位于地面沉降低易发区,实行承诺报批制,建设单位须签订《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并按承诺落实相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若该地块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现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风险的,应立即停止开发利用活动,采取防止污染扩散的措施,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若在地块开发建设中发现文物,应即刻停工,保护现场并报当地文物部门处理。
(五)本地块规划应建人防工程面积按易地建设并缴纳人防设施易地建设费。
(六)本块地东北侧需预留公共通道,作为西侧金色蓝庭小区的消防出入口。
(七)规划轨道交通3号线沿白鱼潭**北向敷设,为确保规划线路后续实施:(1)规划线路两侧应做好沿线用地规划控制,临近轨道交通地块不宜建设为对振动、噪声等较为敏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期间可能产生的振动、噪声等影响,并为后续规划轨道交通建设预留必要空间条件;(2)临近轨道交通盾构区间一侧,地块围护结构不得采用土钉、锚索支护;(3)考虑规划线路建设时序尚未最终确定,地块后续各阶段方案需征****集团有限公司意见后方可实施,线位最终方案以轨道交通工程批复为准。
(八)ZX-09CZ-04-18地块建设标准不低于每平方米600元,建成后连同地块权属****开发办指定单位。
(九)本次出让地块在受让人付清全部出让金(含违约金)后10个工作日内按现状交付给受让人,****开发办与受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出让年期自《交地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算。该地块应在约定出让金缴清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三年。
(十)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其他竞买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竞买人需凭本单位退款指示函及收款收据到绍****服务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银行账户。
(十一)对竞买规则和网上交易系统技术相关问题如有不明可咨询绍****服务中心;对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如有不明可咨询**市****办公室规划管理部。
联系方式:
规划管理部用地处:朱女士 电话:0575-****9395
规划处:吴先生 电话:0575-****9768
地址:**市越**凤**路155号
绍****服务中心:
冯先生 电话:0575-****1506
骆先生 电话: 0575-****9325
地址:**市**大道99号****13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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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