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2026年至2028年通信基站配套设施租赁服务甄选项目入围候选人公示
****公司****公司2026年至2028年通信基站配套设施租赁服务甄选项目于2026年09月21日09时30分开标,已按甄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入围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入围候选人的入围情况
| 排序 | 入围候选人名称 |
| 1 | **** |
| 2 | ****公司 |
| 3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 4 | 宜通****公司 |
| 5 | ******公司 |
入围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8日15时。公示期内,如对入围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甄选人/甄选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甄选代理机构人员姓名:欧家丽
甄选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38****3062
甄选代理机构人员邮箱:****@139.com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甄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甄选人/甄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甄选人/甄选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甄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甄选人名称/甄选代理机构名称:****/****
2026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