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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公共租赁住房品质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服务中心:
《关于对**市公共租赁住房品质提升工程进行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批准该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5-440781-17-01-659495)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位于**市台城街道的富华新村公租房、**新村公租房、台城**崩山公租房、水步镇工业**公租房和广海**波中路12号公租房。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加装电梯14台(含井道钢结构及设备);消防整治方面,更换消防栓约200套,更换消防栓头、水带、圈盘、闸阀、水枪各约3101个/条,安装应急照明灯 1529 套、疏散指示标志灯约 1436 套、应急配电箱 55 台,配置灭火器约 612具,敷设电源线和电线管各约5.33万米、接线盒约0.8万个;给水管网改造更换镀锌管(DN25~DN100)合计约2.2公里,新增喷淋主水泵6台、恒水泵6台及配套阀门电缆;人居环境提升在**新村实施道路及铺装3203.88平方米,并增设康养健身设施1项等项目。
四、项目****服务中心组织建设,****政府****中心代建。
五、项目总投资 1323.5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18.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2.11万元(含勘察费8.66万元,设计费31.2万元,监理费24.32万元,施工图审查费等其他费77.93万元),预备费63.03万元。资金来源:由上级专项资金以及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解决。
六、批复相关文件:****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局《国有土地使用证》。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一、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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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局、****建设局、市公资办、****环境局**分局、市审计局、市****管理中心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请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及**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