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公司
G3033**-**子-**高速公路项目KDK-TJSG-2标段项目物资(锚固剂)集中采购招标文件第二次补遗的通知
编号:KDK2026-015-BY2
致各投标人:
针对中国****公司G3033**-**子-**高速公路项目KDK-TJSG-2标段项目物资(锚固剂)招标(招标编号:KDK2026-015),为提高投标响应度,现将招标文件内容作以下调整:
1.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参与。
2.招标文件第3页目录第七章第三条,原文件中为“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中国交建内贸企业投标的)”,现调整为“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
3.招标文件第3页目录第七章第8.2条,原文件中为“代理商资格声明(适用于中国交建内贸企业投标的)”,现调整为“代理商资格声明”。
4.招标文件第7页3.7.2第二行,原文件中为“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参与”,现调整为“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参与(参与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且不得与其代理的生产商同时参与投标,一个生产商同期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
5.招标文件第29页,3.1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三条,原文件中为“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中国交建内贸企业投标的)”,现调整为“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标书代写
6.招标文件第89页,投标文件的目录第三条,原文件中为“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本次投标无需提供)”,现调整为“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标书代写
7.招标文件第90页,投标函第三条,原文件中为“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中国交建内贸企业投标的)”,现调整为“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
8.招标文件第95页,第三条标题,原文件中为“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本次投标无需提供)”,现调整为“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
9.投标文件第116页,第8.2条题目,原文件中为“代理商资格声明(适用于中国交建内贸企业投标的)”,现调整为“代理商资格声明”。标书代写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本次补遗通知内容编制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人收到此通知后,务必以邮件形式回函确认(电子邮箱:****@163.com),逾期未确认视为已知悉本通知全部内容。标书代写
特此通知。
中国****公司
G3033**-**子-**高速公路项目
KDK-TJSG-2标段项目总承包部
202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