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财政局关于怀远县龙亢镇幼儿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三包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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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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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幼儿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三包

三、采购日期:2026-07-22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省合****花园北村41幢302室

被投诉人1:****
地址:**县榴城镇榴城路229号

被投诉人2:中环建(**)****公司
地址:****博物馆西路10号院9号楼1至13 层101内东塔4层406-2083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2026年8月15日收到******公司递交的投诉书,投诉人对****组织的“****幼儿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三包,项目编号:****”提起投诉,经初步审查,投诉人未按照《投诉书范本》格式制作投诉书,本机关于2026年8月21日向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投诉事项补正通知书》。经过投诉人补正,本机关于2026年8月27日收到补正后的投诉书。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经审查,本机关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采购人违法将履约验收阶段检测报告、卫生许可批件前置为投标实质性否决项,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采购人答复曲解法规、适用依据-错误、认定事实-错误。
投诉事项2:采购人违法设置变相样品门槛,强制投标提交实拍佐证材料作为★否决项;项目大量非标精细化参数缺乏真实有效市场调研及专家论证,涉嫌量身定制、定向控标,采购人答复避重就轻、虚构论证事实。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

2026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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