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集团非书业务管理系统与智慧物流系统接口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包括采购入库、采购入库-绿通、销售退货、调拨退货、盘点、销售订单、销售出库、采购入库退货、调拨出库、基础数据、急单管理、报损、报废、瑕疵品管理、组套管理、整单取消、单据状态等模块的开发,及非书业务管理系统数据与智慧物流系统接口数据打通。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政策条件
本项目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中第二条第六款,保证原有服务的一致性和延续性,确保服务配套的规定。同时,项目执行也符合《****招投标管理办法》及《****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内部制度。其次,****集团与****在2025年签订《****集团信息化建设总包服务》,确定****为信息化建设总包单位,****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全周期管理,对项目的业务需求、技术架构和实施路径有着深刻的理解,能够确保该项目中的各个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兼容性。
(二)系统维护唯一性
智慧物流****公司运维,本项目与智慧物流系统交互,****公司对项目有深刻的理解。
(三)项目延续性
根据《关于****非书业务管理系统开发项目设立接口专项负责人事宜》****公司作为非书业务管理系****公司,负责非书系统项目开发中提供技术支持与接口总负责相关工作。
经专家论证一致认为:该项目是对原有系统接口的开发和升级服务,供应商****作为****指定的接口专项负责人,基于节约财政资金原则,对原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需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符合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项第6种情形。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供应商****进行“****集团非书业务管理系统与智慧物流系统接口项目”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人民东路6号**大厦第11层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10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参照《****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服务项目,****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单一来源采购备案或审批申请:“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情形。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供应商****进行“****集团非书业务管理系统与智慧物流系统接口项目”的采购。
参加论证专家名单:吴腾飞、余彝汪、韩海霞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人,由采购人进行答复。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余老师
联系地址:**市**区人民东路6号
联系电话:0871-****3694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西园路与**路交汇处**首府 8 栋 31 层 3101 室
联 系 人:刘敏、陈文瀚、牛蕊琼、魏志姣、张译
电 话:0871-****1391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