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政府投资评审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征集文件答疑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9-24,更正为:2026-09-28。
答疑事项1:征集文件第42页“二、企业实力:4、企业业绩”中“按以下标准计分:每提供1个房建工程项目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每提供1个市政工程项目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每提供1个园林工程项目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每提供1个交通运输(或公路工程)项目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每提供1个水利工程项目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单个项目同时符合多个专业类别认定标准的,供应商仅可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报,不得重复计分;同一立项项目下包含多个标段、但统一出具定案证明的,按一项业绩认定,按项目主体专业类别计分;本项累计最高得30 分。问:上述要求园林工程项目业绩中,若该项目主体专业不是园林工程(例如项目主体是市政/房建,只是附属包含园林绿化内容)是否可计3分每个业绩
答:以征集文件要求为准。
答疑事项2:征集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一、采购需求标准:(2)服务人员组成要求:1、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少于4名注册造价师,所有人员年龄65周岁(含)以下”中“如拟派人员为二级注册造价师,行政区域须为**省;否则视为无效响应。”问:外省单位可否用一级注册造价师代替二级注册造价师
答:可以。
答疑事项3:征集文件第37页:“一、拟派驻人员及能力: 3.拟派人员个人能力和经历中”中“备注:企业业绩和派驻人员业绩不可重复计分。”和征集文件第44页:“二、企业实力: 4、企业业绩”中“拟派人员个人项目经历与企业业绩可同时计分,互不冲突。”问:企业业绩和拟派人员业绩可否重复,按哪个标准执行
答:“不可重复计分”是指同一个项目在“拟派人员个人能力和经历”中只能计一次分;若某个项目同时符合“拟派人员个人能力和经历”中的相关要求和“企业业绩”中的相关要求的,两边可同时计分,互不冲突。
答疑事项4:关于成果文件征集文件写了需要提供盖了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定案表和红头文件批复,因财政局一般不**时在定案表上和批复上盖章,也不会给我们出具相关证明并盖章,盖了财政局章的定案表和红头文件无法一起提供,****财政局盖章的红****财政局盖章的报告,还有委托书或合同是否符合业绩要求
答:以征集文件要求为准。
答疑事项5:部分地方财政、审计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审核定案表后不再出具红头批复(加盖财政/审计公章的审核定案表即为红头文件批复同等效力成果文件)请问仅提供加盖财政/审计公章的审核定案表,是否满足“审核定案表、红头文件批复或同等效力成果文件”的业绩材料要求
答:满足,但需同时包含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审定金额、对应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
答疑事项6:征集文件第42页“二、企业实力:4、企业业绩”中“(时间认定以审核定案表中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签署日期为准,定案表未注明日期的以成果文件批复发文或同等效力成果文件日期为准;委托时间在2023年1月1日前但定案时间在上述时间段内的项目可予以认定)”问:上述“定案表未注明日期的以成果文件批复发文或同等效力成果文件日期为准;委托时间在2023年1月1日前但定案时间在上述时间段内的项目可予以认定。”此项表明不是很清楚,请贵方予以说明。
答:以征集文件要求为准。
答疑事项7:征集文件第22页“二、服务要求”第3条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拟派评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在承接业务时拟派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实行实名制管理,以保证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中介机构注册人员备案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的,应提供书面说明,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书面同意后才能变更”。问:项目入围签订框架协议后,拟派的注册造价评审人员,是否需要到现场完成人脸录入、人脸核验等实名制现场采集操作若需要进行现场人脸采集,人脸采集的具体实施地点、采集的时限要求是什么是否所有拟派全部注册造价师人员均需要到场完成人脸采集如人员确有客观原因无法到场,是否有替代备案方式若不需要到现场录人脸,请问本项目对于评审人员实名制备案,具体执行何种备案流程、需要提交哪些备案材料
答:以征集文件要求为准。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 称:****
地 址:**市绵水路****
联系方式:182****5197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行政审批局3号楼2楼213室
联系方式:079****5729
(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晨龙
电 话:182****5197
征集人:****
2026年09月26日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政府投资评审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征集文件答疑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9-24,更正为:2026-09-28。
答疑事项1:征集文件第42页“二、企业实力:4、企业业绩”中“按以下标准计分:每提供1个房建工程项目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每提供1个市政工程项目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每提供1个园林工程项目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每提供1个交通运输(或公路工程)项目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每提供1个水利工程项目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单个项目同时符合多个专业类别认定标准的,供应商仅可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报,不得重复计分;同一立项项目下包含多个标段、但统一出具定案证明的,按一项业绩认定,按项目主体专业类别计分;本项累计最高得30 分。问:上述要求园林工程项目业绩中,若该项目主体专业不是园林工程(例如项目主体是市政/房建,只是附属包含园林绿化内容)是否可计3分每个业绩
答:以征集文件要求为准。
答疑事项2:征集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一、采购需求标准:(2)服务人员组成要求:1、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少于4名注册造价师,所有人员年龄65周岁(含)以下”中“如拟派人员为二级注册造价师,行政区域须为**省;否则视为无效响应。”问:外省单位可否用一级注册造价师代替二级注册造价师
答:可以。
答疑事项3:征集文件第37页:“一、拟派驻人员及能力: 3.拟派人员个人能力和经历中”中“备注:企业业绩和派驻人员业绩不可重复计分。”和征集文件第44页:“二、企业实力: 4、企业业绩”中“拟派人员个人项目经历与企业业绩可同时计分,互不冲突。”问:企业业绩和拟派人员业绩可否重复,按哪个标准执行
答:“不可重复计分”是指同一个项目在“拟派人员个人能力和经历”中只能计一次分;若某个项目同时符合“拟派人员个人能力和经历”中的相关要求和“企业业绩”中的相关要求的,两边可同时计分,互不冲突。
答疑事项4:关于成果文件征集文件写了需要提供盖了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定案表和红头文件批复,因财政局一般不**时在定案表上和批复上盖章,也不会给我们出具相关证明并盖章,盖了财政局章的定案表和红头文件无法一起提供,****财政局盖章的红****财政局盖章的报告,还有委托书或合同是否符合业绩要求
答:以征集文件要求为准。
答疑事项5:部分地方财政、审计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审核定案表后不再出具红头批复(加盖财政/审计公章的审核定案表即为红头文件批复同等效力成果文件)请问仅提供加盖财政/审计公章的审核定案表,是否满足“审核定案表、红头文件批复或同等效力成果文件”的业绩材料要求
答:满足,但需同时包含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审定金额、对应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
答疑事项6:征集文件第42页“二、企业实力:4、企业业绩”中“(时间认定以审核定案表中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签署日期为准,定案表未注明日期的以成果文件批复发文或同等效力成果文件日期为准;委托时间在2023年1月1日前但定案时间在上述时间段内的项目可予以认定)”问:上述“定案表未注明日期的以成果文件批复发文或同等效力成果文件日期为准;委托时间在2023年1月1日前但定案时间在上述时间段内的项目可予以认定。”此项表明不是很清楚,请贵方予以说明。
答:以征集文件要求为准。
答疑事项7:征集文件第22页“二、服务要求”第3条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拟派评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在承接业务时拟派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实行实名制管理,以保证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中介机构注册人员备案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的,应提供书面说明,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书面同意后才能变更”。问:项目入围签订框架协议后,拟派的注册造价评审人员,是否需要到现场完成人脸录入、人脸核验等实名制现场采集操作若需要进行现场人脸采集,人脸采集的具体实施地点、采集的时限要求是什么是否所有拟派全部注册造价师人员均需要到场完成人脸采集如人员确有客观原因无法到场,是否有替代备案方式若不需要到现场录人脸,请问本项目对于评审人员实名制备案,具体执行何种备案流程、需要提交哪些备案材料
答:以征集文件要求为准。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 称:****
地 址:**市绵水路****
联系方式:182****5197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行政审批局3号楼2楼213室
联系方式:079****5729
(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晨龙
电 话:182****5197
征集人:****
2026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