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省**市**区**村狮尾山厂房,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已于2023年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并取得《关于******市****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潮环建【2023】22号),项目实行分期建设、分期验收,建设项目一期于2025年9月10日开工建设,2026年9月4日竣工,相应环保设施均已配套完成。并于2026年9月20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公司现于2026年9月26日进入调试期,调试期限为3个月(2026年9月26日-2026年12月25日),特此公示,公示期5天(2026年9月26日-2026年10月1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省**市**区**村狮尾山厂房
联系人: 黄树勋
联系电话: 150****5557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占地面积为19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432.95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生猪屠宰,扩建项目一期年屠宰生猪15.5万头。一期扩建后年屠宰生猪31万头。主要设备为2条半机械化猪屠宰生产线。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保留原有污水系统,并对处理工艺进行升级:厌氧-缺氧-好氧-接触氧化-沉淀-高效滤池-消毒,处理能力240m3/d, ****处理站500m3/d,处理工艺变更为:固液分离-A2O-沉淀过滤-消毒。建成后2套系统同时运行,废水处理后通过现有排放口排****处理厂。污水总处理能力740m3/d。
2、废气:**猪待宰区与现有的猪待宰区合并为一个新待宰区,设1套复合除臭装置(化学洗涤喷淋+生物滤池)和1根15m高1#排气筒;
现有的猪屠宰车间经改造后设1套复合除臭装置(化学洗涤喷淋+生物滤池)和1根15m高2#排气筒。
3、噪声: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生产设备及通风设备的运行噪声,除选用低噪声设备外,还采取合理的安装,合理布局,并设置减振底座进行降噪处理,再通过距离的衰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待宰区粪便每天清运,与肠胃内容物、动物毛发、胴体修整产生的零碎块、脂肪等其他屠宰工业固废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在厂区长期堆存;检验产生的病害牲畜、不合格病肉等,收集在病害牲畜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无害化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无生物风险,不含有机溶剂和重金属等有毒物质,属于一般固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检疫废物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需遵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相关警示标志的设置需符合《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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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