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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一期)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
****环境局桥头分局: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位于**省**市桥头镇桥头****七街1号2栋401室,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4000m2,建筑面积4000m2,项目主要从事家具的加工生产。项目于2025年12月31****环境局环评审批,审批文号:东环建〔2025〕3962号。一期项目年加工生产家具2000件。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6年3月17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6年9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晓强
联系电话:137****2683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附件:1、公示说明
2、现场公示图片或公示网站截图
3、污染防治设施的照片公开(照片需清楚拍到设施主体及排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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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