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需方提供的技术要求交货。
第三条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30日内送至需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交货地点:****(仓库)。收货联系人:李跃邦,联系方式:0311-****6311,手机
号:139****0498;供方联系人:,电话:。
第五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物由供应商提供且包装物不回收。
第六条 交货方法及运输方式:供方送货,运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七条 产品的质保期及质保期责任:质保期按照提供技术要求的质保时间,(自需方办理完入库单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如发现达不到合同
约定的技术指标,供方负责免费更换。经更换仍达不到合同要求的,需方有权退货,需方有权追回已支付款项并处以
供方标的物的双倍罚款,并赔偿需方经济损失。
第八条验收方法:货到后,需方应先核实随货同来的由生产厂家出具的原始合格证、材质单等材料,依据上述材料及技术协议对
所到货物的品种、型号、外观、数量等项进行验收,如发现与合同及上述材料约定不符,需方应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供方在接到异议48小时内予以答复或派员赴现场处理。双方协议不成时,需方有权拒收货品或者追回货款。
第九条付款方式及期限:预付30%,到货30% 验收合格,培训没有问题付至90%,,供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13%全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需方,由于供方虚开增值税发票,****机关追缴、带
征相关税费,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缴纳的****银行利息损失由
供方负责赔偿。余合同总金额10%为质保金,办理入库12个月无质量问题后,经双方财务对账无误付清质保金。本合同价
款含税,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交货的,每延迟一天承担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延期交货超过20天的,需方有权经书面通知供方即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赔偿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需方另行采购同类替代产品所造成的市场价差损失)。2.供方对需方提出的异议,逾期不予以处理的按本条第1项承
担违约责任。3、供方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材质单等证明材料必须为生产厂家提供的证明文件,如与合同约定不符或伪
造、变造、涂改上述证明文件,需方有权拒收货品或追回货款,并要求供方承担合同总金额双倍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供方应提供:送货同时提供双章合同复印件、发货清单、合格证、技术协议盖章版本等货物证明。
第十二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纠纷,双方应**协商,协商不成可****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特殊约定:本合同涉及到的产品必须是******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需方执肆份,供方执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