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社团课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条例》和《****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就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社团课货物采购项目
二、控制金额:人民币:94000 (玖万肆仟元整) 。
三、项目类型:货物类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具备日用百货销售和办公用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见附表)中作出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网”以及“****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五、投标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投标方应于2026年9月30日10:00前将投标文件(同时必须提供一套完整投标资料电子版)密封后,送交至****总务处并进行登记,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注:各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含纸质、电子版材料),无论投标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请供应商自行做好资料留存。如投标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请供应商自行标注。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2026年9月30日14:30 ,****五楼会议室(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本项目涉及的时间均为**时间。
七、评标方法
(1)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达3家或3家以上时,****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按投标人综合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则作流标处理。
(2)评分项(见附件)
(3****公司: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侯选中标人。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咨询:
联系电话:0755-****9372
八、项目需求
(一)具体需求(附件9)
注:1. 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投标人任何一项出现负偏离,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文件要求,按投标无效处理。
2. 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重要评审要求,若存在负偏离,评审委员会将在综合评分中按规定扣分,不直接判定投标无效。
3. 无★、▲标记的条款为一般要求,****委员会综合评审考量。
4. 投标人须在《技术(服务)参数偏离表》中,对下述所有条款逐条如实响应,不得漏项、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投标无效。
(二)付款方式:
本项目支付上限不得超过94000元(玖万肆仟元整),据实结算。
****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注: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报价要求:
报价内容详见需求表
投标报价方式:采取投标价。
(1)填写要求:投标人参与投标价只允许填报一个,不允许填报两个(或以上)的投标价;填报了两个或以上投标价的,直接作投标无效处理;
(3)投标价缺填、漏填将直接作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将会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结算方式:
(1)验收合格后结算
(2)若采购人需采购清单外其他未列明需求时,上述清单中未列出的商品项目,由中标供应商进行报价,价格经采购单位核实确认后,以采购单位核准的价格为结算价,累计总额不超项目控制总额,结算结果经双方认可并由中标方出具有效发票。
(五)验收标准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约定逐项验收。
(六)违约责任
1. 中标方分包、转包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已付款。
2. 若货物质量不达标、以次充好,供方须无条件免费整改更换,校方有权警告、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9372
地址:****
****
2026年9月25日
初审 邓兴锋
终审 舒安洲 郭远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