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办公厅关于申报2026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链接
****办公厅关于申报2026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https://www.****.cn/seac/xxgk/202609/****349.shtml
二、资助范围
2026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分为两部分:
1.学理化系统化研究阐释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对民族领域基础理论、重大历史和现实问题深入研究的成果。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学术专著、研究报告、资料汇编等;通俗读物、论文集、教材、软件、译著等不在资助之列。
2.国家民委******研究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古籍整理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古籍专项”)。申报内容须为古籍整理作品,主要包括点校、译注、影印、汇编、索引、书目等。申报人须自行联系出版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明,中标项目公示时出版单位一并公示;项目最终成果须为正式纸质出版物,采用古籍室提供的统一版式,并须将出版物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古籍室用于数据库建设。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至多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3.课题负责人须已开展实际研究工作,并已完成研究任务的80%以上内容。
4.申报成果的核心内容须未出版或发表,且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资助或奖励;须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未获得其他后期资助项目支持。
5.已签订出版合同、纳入出****出版社推荐的研究成果优先。
6.未获得其他后期资助项目支持。
四、报送要求
1. 电子材料:将以“国家民委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姓名”命名的申请表(word格式及盖章后的PDF格式)、一览表(excel格式,电子版无需盖章)、申报成果(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出版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汇总后于2026年10月1日前统一打包发送至科技处****@163.com邮箱。
2. 纸质材料:纸质版需与电子版保持一致,电子版形式审查合格后再报送纸质版。课题申请表、申报成果等各一式1份,均采用A4纸双面印制。课题申请表采用左侧骑马钉装订,申报成果采用胶装,于2026年10月3日16:00前报送至科技处行知楼B308。
3.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撰写的申报成果,须附一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五、其他事项
1. 后期资助项目原则上应在一年内完成(“古籍专项”除外),确有需要**须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半年;实际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
2. 《申报表》“五、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根据自身情况拟定如下(计算机填写后再打印和发送电子版):
申报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该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并同意承担该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六、课题负责人联系方式和经费管理单位有关信息:
(1)课题负****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部门名称:科技处
联系人:李珊
办公电话:0832-****160
手机:151****3487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省**市**区**街1号****行知楼B308(641100)。
(2)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账号信息:
经费管理单位:****
开户名:****
开户行:建行****支行
联行号:105****79088
账号:510********051502418。
未尽事项,请查阅链接通知。联系人:李珊,联系电话:0832-****160
科技处
202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