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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 公告2018第9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因此,我公司按照该要求对“****微间距全彩显示面板建设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项目名称:****微间距全彩显示面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禅**南庄镇利源二路1号
联系人:张志豪
联系电话:180****8091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6日至2026年10月29日
项目竣工时间和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项目竣工时间:2025年12月26日
项目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1月17日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其他说明,详见附件。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