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科技政策宣讲与企业培训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三)最高限价:¥40000.00(参选单位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采购需求:聚焦**县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特色酿酒、肉牛、酸食、中药材、文旅康养等支柱产业发展需求,完成不少于4场专题科技政策宣讲活动,实现 50 家以上重点产业企业政策宣传全覆盖,同步完成不少于 29 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走访服务。面向上述重点产业企业开展政策宣讲与实地走访,重点解读研发费用归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产业科技专项、企业税务实操、技改扶持、乡村**科技赋能等核心政策,精准破解企业政策申报盲区、研发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具体要求如下:
1.按工业科创、农业特色产业、文旅科技融合等分类组织专场宣讲,采用线下集中宣讲+企业实际走访相结合的模式开展。
2.承办方全权负责宣讲活动全流程保障,包含会场租赁布置、培训设备(电脑、影视、音响等)调试运维、产业专属政策宣传资料设计印制、邀约行业专家开展授课及现场答疑等全部相关服务。
3.建立参训企业明细台账,完整登记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属产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参与场次;台账作为工作量认定、验收付款的重要依据,采购单位有权随机抽查核验真实性。
4.每场宣讲培训结束后须组织企业开展满意度测评,项目整体综合满意度测评得分须达到90分(含)以上,形成正式满意度测评汇总报告。
5.全部宣讲培训、企业走访完成后,须将所有项目相关材料(包括每场活动签到表、现场影像资料、物料发放台账、专家授课资料、走访企业明细台账、满意度调查问卷原件、测评汇总报告等)整理装订成册,提交采购单位存档。
(五)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宣讲培训任务。
(六)特别说明:本项目付款方式、全部合同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本项目由****小组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实施单位,最低报价不作为中选唯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