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202601494]多点模具运输搬运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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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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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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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采购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经办人单位 经办人 预算金额 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 联系地址 付款方式 供应商联系手机 服务时间 服务地址 验收方式 是否涉及服务成果产权所有权 售后服务要求
****多点模具运输搬运
****学院于歌
290000.00 人民币231808.00 人民币
****
**省-**市-长****社区**黄花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监管平台大楼三楼315-107号 采购单位 ****
服务完毕验收合格后100%付款。
173****01982026年09月30日 至 2026年10月30日
**省**市**区启航路18****公司指定厂房
以成交单为准,参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以甲方职能部门规定为准。
不涉及到服务成果产权的所有权
甲方可随时查询货物运输状态,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反馈货物运输、吊装作业进展;吊装作业:排除甲方设备设计缺陷,因乙方吊装操作产生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及索赔。运输途中发生事故、货物损坏,由乙方负责处理及索赔。 发生货损、事故,乙方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做好现场保护,留存照片、视频等全部证据材料。甲方提出赔偿请求后,乙方应于收到请求5日内进行答复;需要保险理赔的,乙方应配合、协助收集、提供保险所需全部单证资料。
明细清单
采购品目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
其他铁路运输服务多点模具运输搬运
项1
¥231,808.00¥231,808.00
第一条 服务内容、要求和期限 1.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货物门到门的物流运输服务,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通过全过程运输,在约定的时间将货物安全、妥当地交付于收货人或者代收人。 本合同项下的运输,是指用运输车辆将货物从一地点向另一地点运送,包括货物的装车操作。 1.2 服务区域:国内。 1.3 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止。 整车运输服务费用标准:按231808.00元/整票结算;包括运费、吊装费、税费、保险、办证、护送等,增值服务费用(延误费、包装、保管/中转仓储、代收货款等)另行收取。 1.4运输货物包括:上曲板成形模具(103吨),下曲板成形模具(125吨),控制柜七套,线盒10套,工具一套、线缆、航插等其他配件。 1.5吊装时乙方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非甲方设计缺陷由乙方吊装时产生的损坏或事故应由乙方负责索赔,运输过程中产生事故及损坏由乙方负责索赔。 1.6因甲方原因造成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抵扣、发票监控异常而造成损失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7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和货物性质对交付乙方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甲方提供的货物包装物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生态环保的要求,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货物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防止过度包装,并依照国家规定回收利用包装物。包装物以及填充物(货物衬垫)的铅、汞、镉、铬总量以及苯类溶剂残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包装应当做到: (1)符合货物类型、形状及特性要求,可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和卫生; (2)包装尺寸和质量以及单元货物的尺寸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3)包装完好并且有足够的强度,便于运输和保温,防止货物损伤和污染; (4)包装材料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毒、无害,符合国家相关卫生和环保要求; (5)对于需要通风的货物,包装具有适当的间隙或特设的通风孔; (6)包装外部相关位置标注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仓储图示标志,仓储图示标志至少有“温度极限”标志或者以文字注明货物运输的温度范围,标志清晰、牢固; 1.8甲方也可委托乙方代为包装,包装费用、包装材料等由双方共同商定。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包装的,如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包装后,因包装问题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过错导致的包装问题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应确保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资质和服务能力,依照法律规定、国家/行业标准和双方约定履行运输、配送义务。 2.2 乙方所派的车辆和驾驶人员(从业人员)证照手续齐全,符合国家有关服务规定;车辆符合运输/配送条件,车厢内清洁、卫生、无毒、无害、无污染物,平整无明显的凸出物体,适合甲方的货物运输要求。 2.3 乙方在业务受理、装载作业、运输、派送、卸货交付以及内部处理环节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有关物流服务标准和双方约定的服务规范有关要求。 2.4 乙方在货物运输/配送期间内,即自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且双方已办理完毕货物交接手续时起至收货人在《物流服务运单》签收联签字止,妥善保管甲方托运的货物。 2.5乙方根据的甲方的需求,可为甲方提供配送增值服务、代收货款和其他增值服务。 2.6 在确保满足本合同约定服务标准和时限要求的前提下,乙方有权自行选择和组织项目运作的具体方式。 2.7 对收货人拒绝受领的货物,乙方应通知甲方及时取回,甲方逾期5日未取回的,甲方应支付乙方保存该批货物所产生的费用。 2.8 乙方应当保守因订立、履行本合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 2.9乙方不得暴力装卸货物,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提供相应的物流服务。 3.2甲方应保证货物包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满足货物运输、仓储的包装要求,适合于安全、妥当地运抵目的地。 3.3 甲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不存在因温度不适当所产生的品质瑕疵,应协助乙方对货物在交付时进行必要的核验。 3.4 甲方应确保交予乙方运输、配送的货物的合法性、安全性,需提供相关证明的,甲方应在双方进行货物交接时将证明文件提交给乙方。因货物的合法性、安全性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5 甲方应准确声明托运货物的名称、种类和性质,保证实际交由乙方托运的货物与《物流服务运单》上所填写的一致。 3.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准确、有效的收货人信息(包括收货人姓名、单位、详细地址、手机/固定电话)。因甲方更改运输地址或收货人原因提出改址等原因造成乙方再次运输的,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3.7 甲方应协助乙方联系收货人及时接收货物并办理签收手续,因收货人未及时接收货物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3.8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货物运费,如要求乙方提供其他增值服务的(包装、保管/中转仓储、代收货款、开箱验货等),应及时足额支付增值服务费。 3.9 甲方应当保守因订立、履行本合同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和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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