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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与宣教办:
你办报送的《关于“民安金陵—安全推荐官”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立项材料收悉。经****对项目必要性、合规流程、实施内容、风险管控及经费使用规范进行全面审核核查,认为该项目贴合安全宣传教育、基层安全网格化推广、社会安全志愿队伍建设工作要求,立项依据充分、实施方案可行、程序规范、风险可控,符合单位项目立项管理相关规定。
经研究,同意“民安金陵—安全推荐官”项目正式立项实施。为规范项目运行,现批复如下:
一、请你办严格按照立项方案统筹推进项目建设,规范项目运营、人员管理、宣传推广、台账建档等全流程工作,确保项目合法合规、有序落地、闭环管理。
二、项目实施全过程自觉接受合规监督、过程审计及专项核查,严格遵守财务、项目、宣传及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实施范围及工作标准。
三、请你办做好项目阶段性总结、成果归集、资料留存及成效复盘,持续夯实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常态化培育基层安全志愿力量,切实发挥“民安金陵安全推荐官”科普宣教、隐患劝导、安全共治的积极作用。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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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