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城区金象湖单元02-14C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审批
浙江-湖州-南浔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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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象湖单元02-14C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1、基本信息:****金象湖单元02-14C号地块位于**市**区**镇,地块东侧为风顺路,南侧为**路,西侧为河道,北侧为河道;地块面积为41694 m2;****中心坐标为:N 30.850404°;E 120.400782°。地块历史主要为**村民居、家具厂及临时货运码头。

2、地块规划:根据《****金象湖单元02-14C地块主要规划条件》(湖浔规330********0055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体育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5%-80%)、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0%-25%)。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其中体育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湖****人民政府委托****针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3、地块现状:调查地块现为空地,原有构筑物均已拆除,地块范围内未发现地下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等设施。

4、采样布点:本次采用系统随机结合专业判断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9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1个地表水和底泥采样点;地块外西北侧布设1个对照土壤采样点及对照地下水采样点。

5、检测指标:本次项目初步选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45项基础指标、pH、甲醛、甲基叔丁基醚(MTBE)、石油烃(C10-C40)作为土壤分析指标;选取20种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15种毒理学指标、GB36600中45项指标以及甲醛、甲基叔丁基醚(MTBE)、石油烃(C10-C40)作为地下水分析指标;选取22项常规指标作为地表水分析指标。

6、评价标准:本次地块初步调查土壤指标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作为本地块土壤污染筛查的评价依据。本次调查项目地下水质量评估采用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

7、检测结果分析:

针对上述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结论如下:

土壤/底泥:地块内土壤/底泥各检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块内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均有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未检出;有机物部分指标、石油烃(C10-C40)部分层位有检出,满足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826 mg/kg)要求。

地下水: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指标检测结果除浊度、肉眼可见物、色度、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硫酸盐指标外,其余有毒有害物质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值和《**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标准。根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相关规定:地块仅地下水超标时,需依据DB33/T 892开展地下水健康风险评估,经评估确需管控/修复的纳入管控修复名录;无需管控修复的不列入污染地块名录。本地块超标指标为区域地质本底导致的常规理化指标,无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无人体暴露途径,地下水现状不会对后续建设用地开发利用产生健康风险,无需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

地表水:地表水样品中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超出Ⅳ类标准值;其余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标准。

8、调查结论:

****金象湖单元02-14C号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体育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5%-80%)、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0%-25%)的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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