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现将****铅基复**金属物料高效协同冶炼及循环回收利用项目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公开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生态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铅基复**金属物料高效协同冶炼及循环回收利用项目
项目简况:本项目****开发区,拟将柿槟厂区现有直炼厂进行异地搬迁并升级改造,不新增电解铅产能。本项目建设1条铅冶炼生产线,采用“底吹氧化熔炼、侧吹还原熔炼、烟化提锌、初步火法精炼、电解精炼”工艺对以铅精矿、银精矿、金精矿及含铅废料进行处理生产电解铅锭,同时副产次氧化锌、冰铜和98%硫酸。项目建成后年产电解铅8.22万吨,年副产次氧化锌约2.9万吨、冰铜约0.7万吨、硫酸约10.6万吨。
本项目****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备案,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示****开发区燕川大道北、康庄路东、丰产路西
邮编:459001 邮箱:****@126.com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391-****974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公司
地址:**市**区西苑路1号
邮编:471003 邮箱:****@qq.com
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0379-****9182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信息公示,征求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主要事项包括:
(1)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要求;
(2)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3)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4)对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其它有关环保工作建议或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日期为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的整个过程中。
公众意见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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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