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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6年5月26日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人关于审定**县**污****处理厂、管网工程建设项目-虎岗西路的申请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履行公告告知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直接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设计方案主要规划指标:
1.用地性质:道路用地
2.项目用地红线面积:8289.00㎡
3.道路长度:633.038m
4.道路宽度:15m
5.雨水管长度:641m
6.污水管长度:899m
7.给水管长度:706m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公司
监督单位:******局
举报电话:****353
收件地址:******局城乡规划股
邮政编码:355400
公示期: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5日
特此公告。
附图:**县**污****处理厂、管网工程建设项目-虎岗西路总平面图
******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