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6年6月3日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人关于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变更的申请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履行公告告知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直接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告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原设计方案主要规划指标如下:
1.用地性质:文化活动用地
2.项目总用地面积:18359.18㎡;
3.建筑基底面积:5174.05㎡;
4.总建筑面积:24582.26㎡;
5.计容建筑面积:19897.61㎡;
7.不计容建筑面积:4684.65㎡;
8.容积率:1.08;
9.建筑密度:28.18%;
10.绿地率:30.10%;
11.建筑层数与高度:建筑地上五层,高度为23.90m;
12.机动车停车位:200个(地上102个,地下9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00个;大型客车:2个;装卸车位:2个;出租车位:2个。
建设单位因上级相关政策调整,为确保项目精准对接需求并提升服务效能,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变更后的设计方案主要规划指标如下:
1.用地性质:文化活动用地
2.项目总用地面积:18359.18㎡;
3.建筑占地面积:5174.05㎡;
4.总建筑面积:24582.26㎡;
5.计容建筑面积:19897.61㎡;
7.不计容建筑面积:4684.65㎡;
8.容积率:1.08;
9.建筑密度:28.18%;
10.绿地率:30.10%;
11.建筑层数与高度:建筑地上五层,高度为23.90m。
12.机动车停车位:200个(地上102个,地下9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00个;大型客车:2个;装卸车位:2个;出租车位:2个。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福****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局
举报电话:****353
收件地址:******局城乡规划股
邮政编码:355400
公示期: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3日
特此公告
附图:****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变更)总平面图
******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