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深圳国际会展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会展岛组团开发单元二KF02-07、KF02-16、KF02-21、KF02-22、KF02-23地块优化调整的公示

审批
广东-深圳-南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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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会展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会展岛组团开发单元二KF02-07、KF02-16、KF02-21、KF02-22、KF02-23地块优化调整的公示

为推进前海**区会展**片区开发建设,现开展《**国际会展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会展城控规》)会展岛组团开发单元二KF02-07、KF02-16、KF02-21、KF02-22、KF02-23地块优化调整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市城乡规划条例》****管理局有关规定,对该优化调整工作公示如下:

一、开发单元规划情况

为解决规划道路用地与已建会展城地铁站出入口设施重叠的情况,本次优化调整规划景从路与匠心路道路线位,并涉及《会展城控规》会展岛组团开发单元二KF02-07、KF02-16、KF02-21、KF02-22、KF02-23五个地块边界、用地面积、容积率等内容。优化调整前后总用地面积与建筑面积保持不变,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商业、道路、公园绿地)保持不变,且未突破《会展城控规》刚性管控内容。

根据《会展城控规》,KF02-07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2767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游乐设施用地(C5),容积率3.1,配套预留110KV变电站;KF02-16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035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6.3;KF02-21地块规划用地面积792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6.3;KF02-2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965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6.0;KF02-23地块规划用地面积2390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商业用地(C1),容积率0.2,配套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会停车场、应急避难场所。

二、本次地块优化调整情况

本次优化调整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景从路、匠心路道路线位向东侧优化调整,道路用地面积不变。

(二)位于景从路西侧的KF02-07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C1)+游乐设施用地(C5),结合景从路线位优化调整其地块边界,规划用地面积由127671平方米调整为129753平方米,用地性质不变。

(三)位于景从路、匠心路中间的KF02-16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C1),规划用地面积10354平方米,容积率6.3。结合景从路、匠心路线位优化调整其地块边界,并划分成KF02-16-01、KF02-16-02两个地块,保持绿地面积不变。调整后:

KF02-16-01地块规划用地面积831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7.8;

KF02-16-0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87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

(四)位于景从路、匠心路中间的KF02-21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C1)。结合景从路、匠心路线位优化调整其地块边界,规划用地面积由7928平方米调整为7805平方米,容积率由6.3调整为6.4,用地性质不变。

(五)位于景从路、匠心路中间的KF02-22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C1)。结合景从路、匠心路线位优化调整其地块边界,规划用地面积由9657平方米调整为9736平方米,用地性质不变。

(六)位于匠心路东侧的KF02-23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G1)+商业用地(C1)。结合匠心路线位优化调整其地块边界,规划用地面积由23901平方米调整为23026平方米,用地性质不变。

公示附图及指标一览表见附件1。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 ****e站通大厅

地址:**市**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区e站通

(二)网上展示

****网站

网址:http://qh.****.cn/

(三)报纸展示

**商报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10月6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10月6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e****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国际会展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会展岛组团开发单元二KF02-07、KF02-16、KF02-21、KF02-22、KF02-23地块优化调整的公示附图及指标一览表

2.公众意见征询表

****

2024年9月7日

(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755-****5173)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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