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88号修订),现对**港状元岙港区8#、9#多用途泊位增加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作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2年8月2日起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拟在8#泊位进行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作业,装卸危险货物类别为第6类6.1项的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俗称MDI)和第9类杂项危险货物(锂电池组、**、鱼粉、硝酸铵基化肥等),危险货物吞吐量为1.0万TEU/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 名称 | 方位 | 与厂界最近距离 |
| 小北岙村 | 东侧 | 70m |
| 状元村 | 东南侧 | 75m |
| 活水潭村 | 南侧 | 130m |
| 沙岗村 | 西南 | 675m |
| 沙角村 | 东南 | 1400m |
| 深门村 | 西南 | 1800m |
| 花岗村 | 东南 | 2250m |
| 三盘社区 | 东南 | 3600m |
备注:以上距离通过卫星地图测量。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本工程危险货物集装箱拟在 8#泊位进行装卸,装卸过程不会产生废气,项目集装箱起重机等装卸设备均采用电能,故废气主要为集卡车辆排放的少量汽车尾气。本项目危险货物装卸不新增运输、装卸叉车等交通工具,运输车辆使用轻柴油,轻柴油燃烧产生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同时,由于到港船舶是非连续的,且码头**,区域平均风速较大,有利于污染物的扩散,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的排放。港区设置2座污水处理设施,1#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40m3/h (位于水泥中转区北侧),2#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80m3/h(位于 8#泊位后方)。处理后的污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全部实行回用,不外排,回用于厂区内港区洒水、堆场喷淋、车辆冲洗等,实现废水零排放。
3、噪声影响分析
码头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码头装卸作业机械噪声,包括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集装箱牵引+半挂车等。本项目为8#泊位拟增加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作业,装卸作业设备未增加,由港区现有设备统一调配,因此由于本项目建成后噪声污染源强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变,因此噪声污染源强与现有项目相同。港区现状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同时项目周边 200m 范围内的声环境敏感目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故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由港区现有人员统一调配;不新增装卸及运输设备,依托原有的装卸设备及运输车辆,因此,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机修车间废物等。已建工程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在符合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故运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危险化学品集装箱堆场、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及废水处理设施的地质均水泥硬化并做好防腐防渗措施。从源头上采取隔断措施,从入渗途径上阻断了对土壤的影响,正常情况下项目周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
港区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全部实行回用,不外排,回用于厂区内港区洒水、堆场喷淋、车辆冲洗等,实现废水的零排放。
(2)废气
本工程危险货物拟在 8#泊位进行装卸,装卸过程不会产生废气,项目集装箱起重机等装卸设备均采用电能,故废气主要为集卡车辆排放的少量汽车尾气,运输设备尽可能采用电能,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3)噪声
营运中加强港作业机械的管理和维护,通过、适当减少夜间作业时间,减少夜间船舶鸣笛。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在港区内设置固定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机械维修产生的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储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面积约为8m2,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以及后续运行管理,采用符合要求的防渗漏措施。
(5)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存在一定潜在事故风险,要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生产、管理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港状元岙港区8#、9#多用途泊位增加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作业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港总体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要求,符合《状元岙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符合区域“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项目正常情况下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工程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15日。
八、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57********84
(2)评价单位名称:******公司
地址:**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20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7********02 Email:****@qq.com
(3)审批单位:****环境局**分局 联系方式:0577-****7665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生态环境局**分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网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www.****.com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单位:****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