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88号修订)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小三盘至大朴公路建设工程-白迭延伸线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
项目选址:项目起点位于白迭村西侧,与 S211 相接,起点桩号 K0+000,沿岸线和山体之间布线,而后顺接现状环岛公路,终点桩号 K0+516.9。
建设规模:本工程路线全长为516.9 m,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km/h,路基宽度为12m。本工程路基挖方总量为0.62万m3,填方总量1.22万m3,工程外借方0.64万m3,余方0.04万m3。本工程设涵洞34.5m/2道;工程占地总面积1.0549 hm2,均为永久占地。
建设工期: 7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 环境要素 | 声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 所在路段 | 里程范围 | 线路形式 | 方位 |
| 声环境和环境空气 | 白迭村 | 主线 | K0+360~ K0+460 | 路基路段 | 路东 |
| 规划城镇住宅用地 | 主线 | K0+310~ K0+470 | 路基路段 | 路西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空气环境影响初步结论
施工期:项目建设过程中,将进行大量的土石方填挖、筑路材料的运输等作业工作。该工程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是TSP,主要包括道路扬尘、施工作业扬尘、堆场扬尘等。其次为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物,沥青封层摊铺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等。在一定程度上对周边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利影响,但其影响是暂时的。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工作,采用篷布严盖或加水防护等措施,运输道路应经常洒水抑尘、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围栏等相应的防护措施后可大大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道路营运期车辆运行产生的废气较少,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初步结论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等,主要污染物是高浓度的泥沙和较高浓度的石油类物质,经隔油、沉淀等相应措施处理后回用于冲洗降尘等,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对周围水体造成影响。项目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宅,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临时堆土场、表土堆场、临时施工场地等及道路主体施工期等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中的防治方案妥善防治,设置排水沟、沉砂池等防治措施,雨污水经排水沟及沉砂池处理后排放,以减少地表径流对场地冲刷及水土流失对沿线水体水质的污染。由于施工活动为短暂行为,各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在采取适当措施的前提下,施工废水对沿线水体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沿线水体的水域功能。
营运期:由于工程线路在设计时已经考虑了排水沟,将路基范围内的降水引至排水沟排放。因此,工程运营后,路面径流对水体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初步结论
施工期: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注重环境管理,高噪声机械尽量远离居民区布置,施工场界距离声环境保护目标较近的地方应设置临时施工噪声隔声屏障,尽量保护沿线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则可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① 道路路两侧空旷达标情况:本工程建成通车营运后,道路两侧空旷情况下在一定距离内达标。② 声环境保护目标预测结果:根据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噪声预测结果,临路声环境保护目标存在超标现象,对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拟加装隔声窗等措施。
4、生态环境影响初步结论
工程建设对评价区内植物生产力、生物量的影响主要来自路基工程以及涵洞工程永久占地对其产生影响,根据现状调查及生态措施保障后,工程建设对评价区植物生物量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影响初步结论
加强道路的安全设施设计,在道路拐角、靠近沿线海域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和危险品车辆限速标志,提醒车辆司机注意安全和控制车速;在靠近居民点设置减速和限速标识,要求经过的车辆限速和减速,保证该路段的车辆通行安全,降低该路段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①加强施工管理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②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村庄,利用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施工物料堆放须尽量远离海域。③加强汽车运输及施工机械维修和运输管理,建议所需沥青砼从现有的沥青拌合站购买。④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加强绿化。⑤基础设施需与相关部门协调等措施以降低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营运期:对临近道路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建议加装通风隔声窗;在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附近设置禁鸣、限速等标志;对于道路地表径流做好收集,同时加强道路安全管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工程建设和营运期间会对工程区域产生一定不利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切实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把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此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是基本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要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它进一步的数据,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来人上门联系。报告书简本放置于环评单位;项目报批前全本公示拟于******公司网站上公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行政村(居)。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5年12月15日~12月26日
(九)项目审批部门
审批单位:****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7-****6386
(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地址:**市勤民路599号玉鸣园18幢13楼 联系人:戴工 电话:0577- ****6006 传真:0577-****0212 E-mail:*********@qq.com
(十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 ****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3******63
(十二)公告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