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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市**区大门镇小门岛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
建设内容:**排海管平面总长171.48m,管径DN500。其中,前47.42m为陆域排海管,后陆域排海管124.06m为海域放流管,海域放流管后11m为扩散段;扩散段为4根DN250放流管,每根放流管匹配4根DN125竖管,共16根;每根竖管配4个喷口,一二期喷口共计64个,本次一期先安装32个。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方式:苏翔 187****709
通讯地址:**省**市**区大门镇营盘基村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禹治环境****公司
联系方式:孙工 0574-****2166 邮箱****@gest.email
审批部门:****环境局 0577-****6386
四、公众参与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该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五、提交公参与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1、拨打联系电话。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